新加坡——一名想偷錢償還貸款的男子闖入一所房子,喝了一罐從冰箱裡拿出來的可口可樂,因為他口渴。
Pang Sin Bee 進入了這所房子,因為它的主人沒有打開密碼鎖。但當兩名住在房子裡的居民從一間鎖著的臥室里出來看到他時,龐無法逃跑,因為他在進入單位時不小心鎖上了大門。

55 歲的 Pang 是一名頑固的入室行竊者和小偷,於周一(1 月 17 日)被判處 8 年預防性拘留,這是他第三次接受此類拘留。他對一項盜竊罪和一項入室行竊罪供認不諱。另外三項指控,包括擁有手動鋼鋸、兩把螺絲刀、兩把鉗子和一把小刀等破門工具,被考慮對其進行量刑。
2002 年 6 月 7 日,龐因入室盜竊被判處 8 年預防性拘留。獲釋後,龐再次犯罪並於 2011 年 3 月 23 日被判處另外 7 年預防性拘留。
去年 9 月 25 日,Pang 早上在 Ang Mo Kio Avenue 10 的一個組屋街區閒逛。
他向兩個朋友借了錢,擔心自己的薪水無法償還。然後,他決定瞄準並從幾個公寓中偷竊。
他偶然發現了二樓的一個單元,該單元用數字密碼掛鎖固定。Pang 試圖通過按下掛鎖 底部的閂鎖機構來解鎖掛鎖。令他驚訝的是,掛鎖打開了,但這是因為該單位的居民忘記重置掛鎖並按下按鈕。
門被打開後,龐進入了單位。感覺口渴,龐氏走到冰箱前,拿出三罐可口可樂,從罐頭裡喝了下去。
他後來試圖打開主臥室的門和第二間臥室的門,但兩次都沒有成功,因為它們都被鎖上了。
此時,龐決定離開單位,卻被從主臥室出來的兩名居民抓住。居民面對龐,龐試圖逃跑,但意識到他已經鎖上了大門。警察被叫來,龐被逮捕了。
去年 1 月 8 日,Pang 在 Ang Mo Kio Block 712 的 NTUC Fairprice 購買了價值 77.95 美元的堅果、潤唇膏和其他零食後,還犯下了商店盜竊罪。
檢方指出,儘管被告之前曾在監獄中度過相當長的時間,但被告再次犯罪。「被告的行為......表明他公然無視法律和公眾,並且可能再次需要(預防性拘留)期限以使他退出流通以保護公眾。」
預防性拘留通常適用於頑固的罪犯,並且可以持續 7 到 20 年,而標準監禁刑罰中表現良好的通常會獲得三分之一的減免。
因入室盜竊罪,Pang 可能被判入獄長達 10 年和罰款。對於在住宅中盜竊,他可能會被判入獄七年並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