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被控後,被令還押在新加坡中央警署接受調查,期間可被帶出協助調查,案展9月15日過堂。(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依託咪酯9月1日起在新加坡被列為C級毒品後,當地一名40歲男子因涉嫌持有43個喪屍煙彈,在濫用毒品法令下被控。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許文春(譯音)被控一項牴觸濫用毒品法令的控狀。
根據控狀,被告被指在今年9月6日下午4時40分,在新加坡宏茂橋4道第631座停車場,被發現持有43個含有依託咪酯(etomidate),俗稱「喪屍煙彈」的電子煙彈,用於販運目的。
被告被控後,被令還押新加坡中央警署接受調查,期間可被帶出協助調查,案展9月15日過堂。
若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入獄兩年至10年,以及打鞭兩下至5下。
《聯合早報》已詢問有關當局,男子是不是首名因持有依託咪酯,在濫用毒品法令下被控的涉案者。
據報道,依託咪酯之前屬於毒藥法令管製成分,違法者面對的刑罰較輕,最多判處兩年監禁,或罰款1萬元,或兩者兼施。
不過,依託咪酯自9月1日起正式被列為C級毒品後,吸食者須接受強制監督與康復治療,重犯者可被提控,面對坐牢至少1年的處罰。
售賣、分銷或進口者則會面對更嚴厲刑罰,包括坐牢最長20年和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