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女傭與僱主發生爭執不滿對方,決定偷取僱主的財物以渲泄不滿。在僱主誤以為家遭進賊時,女傭謊稱自己也失去錢財,被判坐牢3個月。
印尼女傭米斯蒂亞(44歲)承認一項偷竊的控狀,法官周二(10月31日)在國家法院作出判決。
事發時,被告在位於新加坡文忠路的組屋為一名61歲男僱主工作。
案情顯示,被告在受害者家中工作近5年,主要負責做家事。受害者的母親在世時,被告也需要照顧她。
在工作期間,被告得知受害者會將錢放在他房內一個未上鎖的抽屜內。受害者平日不會鎖上房門,方便被告打掃。
2023年7月9日,下午3時,受害者上班,只剩被告在家。由於早前曾與受害者發生爭執,不滿的被告決定偷受害者的錢以表達不滿。
被告從抽屜中偷走逾6253新元,並把現金裝在袋子裡後帶出門。被告稱,她當時把錢丟在組屋底層的垃圾桶里,然後一直待在組屋底層,直到受害者回家。
同日晚上11時30分,受害者放工回家,發現房子的鐵門和木門都沒有上鎖。受害者立即進屋查看抽屜,發現裡面的錢不翼而飛。
受害者懷疑住家進賊,便詢問被告是否忘了鎖門,但後者避而不談。被告假裝檢查個人財物,並向受害者謊稱她也失去金錢。受害者隨之報警處理。
調查顯示,被告起初不願配合警方調查,但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承認偷竊罪行。
警方也發現被告在案發後並非如她所說,一直待在組屋底層,而是去了小印度和烏節路。對此,被告不願透露她為何會出現在這些地方。
被告在7月12日被警方逮捕,至今未對受害者作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