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0多歲的新加坡籍男子,因在新山使用新加坡註冊車輛添加RON95補貼汽油,成為馬來西亞相關禁令自2026年4月1日生效以來首位被逮捕的人員。
這起事件發生在4月9日晚間10時左右,地點位於新山一家加油站。柔佛州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局執法人員在現場發現一輛新加坡註冊車輛正在添加RON95汽油,隨即上前制止,並將該名司機扣留調查。
上周五(4月10日),馬來西亞執法人員經觀察確認情況後,依法採取行動。隨後,當局調閱了加油站的閉路電視畫面,檢查了購買收據,並詢問了員工口供,初步調查確認該交易確為RON95汽油。

(圖源:馬來西亞柔佛州消防部臉書)
目前,當局已扣押涉案車輛(一輛本田思域)、閉路錄像、收據副本及相關文件。涉案男子作為司機及車主,也被帶回協助調查。
案件將根據馬來西亞1961年《供應控制法》處理。一旦罪名成立,該男子可能面臨最高100萬令吉(約合32萬新元)的罰款,或最長三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若是重犯,罰款可高達300萬令吉(約96萬新元),監禁最長五年。
自今年4月1日起,馬來西亞當局不僅可對加油站經營者開罰,也可直接追究外國車輛車主的責任。在此之前,通常只有油站業者會因向外國車輛出售補貼燃油而受罰。
柔佛州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局(KPDN)也表示,將持續加強執法力度,防止RON95等補貼商品外流,確保政府補貼惠及馬來西亞公民。
跨境駕車前往馬來西亞的新加坡車主,請務必留意油泵標識——黃色標籤的RON95為補貼汽油,外國註冊車輛不得添加;藍色標籤的RON97或綠色標籤的柴油方可合法使用。為避免高額罰款、牢獄之災甚至車輛被扣,切勿因小失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