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訊)電動踏板車店老闆被指騎重達48.28公斤的電動踏板車,在路上超速奔馳,前午被控上法庭。
被告陳溫耀(37歲)是Synergy Scooters電動踏板車店老闆,面對一項觸犯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
控狀指被告在上個月6日午夜12點10分,在林厝港路往惹蘭峇哈(Jalan Bahar)方向的路上騎一輛電動踏板車。

陳溫耀的電動踏板車重達48.28公斤。(圖/LTA提供)
控方庭上透露,一名巡邏交警發現被告以非常快的速度,在事發地點奔馳。
交警攔截被告後,發現被告所騎的電動踏板車重達48.28公斤,比法律規定的重一倍多。

被告陳溫耀。(圖/海峽時報)
案件目前交由交警調查,該局日後或對被告加控其他控狀。
控方也說,陸路交通管理局嚴厲看待沒有遵守法律的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因為他們的行為不僅害了自己,也危害其他公路使用者,案展下個月5日過堂。
如果被告罪名成立,可被判罰款不超過2000元(6000令吉),或坐牢不超過3個月,或兩者兼施。
根據當局規定,除了腳踏車和電動腳踏車外,個人代步工具不得騎在馬路上。包括電動踏板車和所有個人代步工具,重量不能超過20公斤,以降低發生意外時的撞擊力。(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