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8日訊)獅城男子在履行居家通知時兩次外出,一次到當地移民與關卡局大樓打算更換地址,第二次外出買雞飯時被肅毒局人員逮個正著。
被告是60歲的扎哈里(譯音),面對兩項觸犯傳染病(冠病19居家令)條例2020的控狀。
據案情顯示,被告於4月1日從印尼峇淡島抵達新加坡,應在4月1日至15日期間履行14天的居家通知。
他稱在抵達新加坡前,通過印尼朋友的幫忙,在網上填寫健康申報表格。朋友根據被告的身份證,將被告侄兒位於宏茂橋的住址,寫為被告的住址。
被告其實不住在宏茂橋,而是住在橋北路一帶。他在發現錯誤後,於上個月2日到移民與關卡局大樓打算更換地址。

被告扎哈里。(海峽時報)
被告住家離移民與關卡局大樓僅5分鐘路程,他沒有戴口罩就出門,移民與關卡局人員知道被告在履行居家通知後,建議他立即回家。
上個月8日下午4時40分,肅毒局人員在橋北路一帶的停車場將被告逮捕。他們發現被告擅自離開住家,步行到布業中心(Textile Center)的咖啡店買雞飯和飲料,然後在住家附近的雜貨店買煙。
控方在陳詞時說,被告外出到住家附近地點,距離不算很遠,加上被告是第一次觸犯該條例,也沒有在網上炫耀自己犯罪,求法官判他罰款5000元。
被告求情時說自己每天需帶母親去洗腎,因此不能坐牢,希望能將案件展期一周,因為叔叔這周便會把錢交給他。
法官將案件展至下個月3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