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擅自出國者如果回國確診冠病,將不能獲得醫藥費津貼。
(新加坡24日訊)罔顧他人健康堅持出國的新加坡居民和長期證件持有者,回國14天內若懷疑感染冠狀病毒入住公共醫院,醫藥費得全部自付,不會獲得津貼。
這個新的條例將適用於本周五(27日)起出國的人。
衛生部今天傍晚宣布消息時說,屬於這個群體的新加坡居民在公共或私人醫院接受治療時,也不能使用終身健保(MediShield Life)或綜合健保計劃(Integrated Shield Plan)。
至於工作證件持有者和他們的家屬,申請回來新加坡時將不會獲得優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