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有儲存藥物以備不時之需的習慣。怎麼知道藥物已過期?如何適當儲存藥物?

《活得好》請樟宜綜合醫院藥劑師吳龍川解答一些有關藥物儲存的常見疑問。
Q:如何知道藥物已過期?
藥劑師吳龍川:藥物的包裝,如藥瓶,一般印著有效期(expiry date)。一些有效期列出日、月和年;若僅標出月份和年份,代表該月的最後一天後,就不應服用該藥物。

對於某些藥物(如眼藥水和胰島素),一旦被打開或使用後,有效期會有所更改(例如,有的註明需在開蓋後30天內用完)。建議在打開使用的那一天,把日期寫下,如果在包裝標籤上指示的日期前還沒有用完,就把藥物丟掉。
Q:藥物過期了還可以用嗎?
吳龍川:藥物過期可能改變其化學性質和效力,以及引致細菌生長,這可導致藥物無法控制病情,若持續使用,還可能增加不良副作用等問題。因此,藥物若過期了,必須立即丟棄,換用新的一批藥物。

貼士!防止藥物過期的一種方法是避免儲存過多藥物。一般建議,在家儲存藥物期限不超過3個月,或利用現有的藥物運送服務,獲取「新的藥物」。
Q:如何正確儲存藥物?
吳龍川:多數藥物應存放在陰涼、乾燥的環境,避免陽光直射和潮濕。建議可儲存在抽屜或柜子內。
儘可能使用原本的包裝或容器,不要另外分裝到其他容器。
對於需冷藏的藥物(通常表示需放在2至8攝氏度的溫度),藥物會標上「冷藏,請勿冷凍」的標籤。這代表這些藥物應存放在冰箱,而不是冰櫃,別把藥物放在冰箱門或冷卻通風口。

提醒!一些藥物是根據是否使用過,還是沒使用過,而有不同的儲存條件。這些信息可在包裝或藥物標籤上找到。
另外,若藥物外觀、氣味或味道有異樣,無論是否是新買的,還是還沒過期,都應丟棄。如果不確定,可向藥劑師諮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