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光耀
這腐敗啊,就是癌細胞似的,一點一點地侵蝕社會的機體,讓私慾膨脹,理想缺失,正義缺位。 ——《人民的名義》
2017年國內一檔以反腐為題材的電視劇《人民的名義》熱播!此劇一出立刻引起了廣大網友的關注和熱議,因為這部劇是根據現實而改編,所以網友們感慨「原來在我們看不見的地方竟有這麼一群人面獸心的人在榨取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人民的名義》劇照
值得欣慰的是我國近年來在反腐上也是大有成就!但今天我們就來盤點一下我們的鄰國——新加坡是如何進行鐵腕治理的,畢竟新加坡是唯一一個廉潔度進入世界前十的亞洲國家,或許它的某些經驗值得我們借鑑!
新加坡在17世紀末到18世紀中期都是在英國的殖民統治中所生活,因此在那段時期新加坡的腐敗現象無所不及,上到國級下到村級幹部人人皆以貪污腐化為榮,所以說那個時候的人們把貪污融到了骨子裡,但是自1959年華人李光耀出任新加坡元首以來,新加坡從一個貪腐成性的國家變成了一個貪污者的地獄,甚至可以說是李光耀把新加坡從地獄拉到了天堂!

卸職後的李光耀在新加坡仍有很高的人氣
貪污無大小一元錢可判五年
其實早在1952年新加坡就成立了貪污調查局(類似於我們中國的紀檢委和香港的LCAC廉政公署),但是由於最初他們的法律體系不健全所以這個調查局也沒有太大的動靜和作為,直到1959李光耀上任以來開始嚴抓貪腐,因此這個調查局也迎來新的轉機。在新加坡貪腐罪沒有金額規定,哪怕你只得到了不該屬於你的一新幣(一塊錢)你也會被判刑或罰款,我給大家舉個例子:一位在新加坡工作了幾十年的律師曾講了這樣一個案例,一位新加坡公務員因為受賄一塊錢(至於是怎麼發現的小編也表示很納悶)最終被監禁八個月,還有一個更為極端的案列說的是一個停車場的收費員因為私自接受某司機500新幣,最終被人舉報到法院,當事人表示不服隨後又申訴到最高法院,最終的審判結果是法院查到這個人有犯罪前科於是就新帳舊帳一起算判了他20年,至今仍在服刑(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自投羅網嗎?)。

年輕時期的李光耀
反腐深層次從上到下一體化
要說哪個國家的法治最深入人心,那麼新加坡一定上榜,自1960年新加坡《貪污法》的出台也導致貪污調查局直接崛起,從此之後調查局依法辦案上到國家元首下到平民百姓一視同仁,給大家舉個真實案列:一位即將退休的博物館館長因為受賄而入獄,最終他的妻子以及他的家人全部自殺,原因是新加坡全體社會成員對腐敗極為敏感,因此腐敗人員也就成了過街老鼠人人喊打,最終迫於輿論的壓力他們最終都以自殺的方式來表達對新加坡法律的尊重!(不得不說這種深入人心的法治觀念的確令人敬佩,但是它產生的後果是否有點過於激烈?)
行賄受賄零容忍一併嚴懲
中國也是一個法治健全的國家,對於那些無論是行賄還是受賄的人都堅決繩之以法,同樣新加坡對這類狀況也是極為重視因為他們認為「在某種意義上行賄者比受賄者更可惡」,因此他們法律中明文規定「一旦你入獄,那麼你的工作還是社會基金再或是養老金都將化為烏有」,2009年一名違規駕駛的司機為了逃避罰單便私自塞給警察20元新幣,最終事情被舉報警察被判刑三個星期(小編估計這個警察因為這20新幣工作也丟了……),新加坡在反貪治理上流傳著這樣一句話「小貪即懲,以絕後患」!不得不說這種治理方式真的是鐵腕啊!

李光耀的鐵腕反貪深得民心
身處於社會的頂端,應當在其位謀其政,而不是以權謀私謀利,否則必將被社會和人民所唾罵,最後我用《人民的名義》里的一句話結束我這篇文章——不管查到什麼人,不管是什麼級別的幹部,一查到底,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