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43歲正宮發現丈夫搞外遇,拿刀上已婚情婦家找人,情婦丈夫急召妻子回家,結果正宮見到情婦就抓頭髮、賞巴掌、刮臉,還砍下情婦一撮頭髮,再發簡訊恐嚇說「你有膽再試試看,下次我在大街上把你撕爛」。
被告郭燕雲(譯音,中國籍)面對5項包括蓄意傷害、恐嚇以及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等控狀。她今早被判坐牢6個月。
案情顯示,被告在去年6月12日發現丈夫與46歲的當地已婚婦女搞外遇。

被告拿刀子砍下情婦頭髮。(示範照)
同年8月8日,被告發現丈夫與情婦有聯繫,氣得到情婦位於淡濱尼33街第350座組屋的住家去質問她,不過被告當時無法從情婦身上得到一個滿意的解釋。
被告當天晚上8時57分,還傳了一張手部受傷的照片給情婦,表示自己自殘了,導致情婦受驚嚇。
到了隔天,被告再次懷疑丈夫與情婦保持聯繫,結果在下午3時,將一把廚房刀放進包包里,衝到情婦家鬧事。
被告在情婦家外大喊大叫,還將一個花盆踢翻。情婦當時外出,屋裡只有情婦的丈夫和家婆。
情婦在接到丈夫打來的電話後回家,被告看見情婦後變得暴力,一手抓著情婦頭髮,一手賞情婦巴掌,並刮花對方臉頰。

事發地點在淡濱尼33街一帶的組屋。
被告這時取出廚房刀,將情婦一撮頭髮砍下,事後離開現場。
不過被告不肯罷休,不久後傳兩則簡訊給情婦說:「你有膽再試試看,你會死得更快。下次我在大街上把你撕爛!」,「你最好記得,如果有下一次的話,我就去你家把你砍死,我再自己死!」。
被告之前已經約丈夫和情婦一起談判,丈夫承諾會結束外遇。
被告在發現丈夫有外遇後,曾在去年6月17日聯絡情婦,約對方見面。
情婦當時表示,被告丈夫說他妻兒在中國,因此才答應跟他交往。
被告之後與丈夫和情婦面對面談判,丈夫當時答應停止外遇。
被告在去年8月懷疑丈夫與情婦藕斷絲連,才會帶刀去質問情婦。
律師求情說,被告拿刀干案,可以造成更大的傷害,但她只選擇砍掉情婦頭髮,顯示她有克制情緒。
另外,被告是在他人慫恿下去當眾羞辱情婦,好讓對方知難而退而已,希望法官輕判。
控方在陳詞時表示,被告知道情婦住址,因此情婦被恐嚇時,會更加提心弔膽,擔心被告隨時會找上門傷害她,而且被告利用廚房刀干案可造成嚴重後果,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6至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