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一名醫生為了賺取250新元,在沒有檢查屍體的情況下就簽發電子死亡證書給家屬。三司特別庭斥責醫師行為不誠實及人格有缺陷,諭令將他除名。
被除名的是擁有30年執業經驗的關炎華(譯音)。他在紀律審訊聆訊過程中辯稱,醫生在簽發死亡證書前檢查屍體僅屬例行程序,自己沒有檢查屍體的行為猶如「駕車誤入巴士專用道」,不算嚴重而且沒有構成具體傷害,應以罰款了事,但這番說辭不被三司接受。
以大法官梅達順為首的三司周一(6日)發表口頭裁決時指出,關炎華明知道在簽發死亡證書時做虛假聲明可能造成嚴重後果,但他還是選擇這麼做,至今仍試圖為自己不誠實的行為狡辯,反映他的人格存在缺陷。
關炎華面對4項指控,指他在2019年11月至隔年3月之間,做出違反醫藥註冊法令的行為。其中3項指控指他在所簽發的電子死亡證明中做出虛假聲明,謊稱他已檢查屍體,第四項指控則指他在缺乏充分醫藥證據的情況下鑑定死者的死因。
由新加坡醫藥理事會所委任的紀律審裁庭舉行聆訊後,2025年12月裁定關炎華所面對的指控成立,須吊銷執業資格3年。醫藥理事會認為處分不足,向三司特別庭提出上訴,要求改判為關炎華除名。
聆訊揭露,關炎華主要靠簽發死亡證書賺錢,每張證書收費250新元,平均每天簽發三、四張證書。
2019年11月28日上午,一名73歲婦女在家中過世,家屬聯絡關炎華,請他簽發死亡證書。關炎華在上午9時許簽發證書,聲明他已檢查屍體並確認死因為肺炎,但事實上,關炎華並沒有檢查屍體,簽發證書時也未抵達死者的住處。根據家屬的說法,關炎華事後抵達住處後只要求收取費用,拿到錢後便匆匆離開。
關炎華也在2019年12月21日,以及2020年3月19日,在沒有檢查屍體的情況下,分別為一名80歲婦女和一名77歲男子簽發死亡證書。
關炎華辯稱,自己有苦衷才做出匆忙簽發死亡證書的行為。他表示,自2016年起,警方疑似開始對他有偏見,並指示死者的家屬別找「關醫生」簽發死亡證明。
關炎華相信,那是因為警方把他與另一名同姓醫生關鴐懌混淆。關鴐懌在2016年因胡亂判斷病人死因而被判罰款和坐牢,2020年被醫藥理事會除名。
關炎華說,他經常遇到死者家屬改變主意,在他抵達現場之前表示要更換醫生,因此他才不得已趕緊簽發死亡證書。
關炎華也稱,確認死者是自然死亡還是涉及其他因素,應交由警方判定,因此醫生到現場檢查屍體,純屬例行程序。
代表新加坡醫理會的章蔓萍律師陳詞時指出,關炎華聲稱被警方歧視的說法是片面之詞,他未能舉證說明這一點。關炎華的動機是賺取金錢利益,他知道自己的行為錯誤,但至今仍缺乏悔意,並持續試圖為自己的行為狡辯。
三司同意醫理會的立場,決定諭令將關炎華除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