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27歲馬來西亞男子與40歲女友分手後,一周內兩次潛入對方住家騷擾,還偷走名牌墨鏡及皮帶,被判監6個月4周。
被告郭俊賢(譯音)共面對3項包括偷竊、非法入侵建築物的控狀。他承認其中兩項,另一項由法官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受害者是被告的前女友(40歲)。兩人在2024年2月至2025年2月期間交往,期間被告曾多次到女方位於百樂美路的公寓租屋處,並得知進入單位的密碼。
兩人在2025年2月分手後斷聯,但同年6月被告向受害者開口借1500新元遭拒。
同年11月15日,被告為引起受害者注意,並希望她主動聯繫自己,於是利用仍記得的密碼闖入受害者單位。他進入單位的房間及陽台,企圖進行騷擾,受害者對此毫不知情。
同一天稍後,受害者發現陽台窗戶把手損壞,擔心人身安全,房東在陽台安裝閉路電視,並更換密碼。
豈料,被告在11月19日再次返回單位,發現密碼更換後,竟翻越圍牆及欄杆,沿著狹窄邊緣走到陽台,再將閉路電視鏡頭推向別處,以避開拍攝。
被告成功從陽台進入受害者房間後,偷走了一副約600新元的迪奧(Dior)墨鏡及一條約600新元的巴黎世家(Balenciaga)皮帶。他打算出售墨鏡,並自行使用皮帶。
受害者事後發現窗戶把手再度損壞,與房東查看閉路電視後認出被告,隔天報警。維修把手花費約50新元。
案情顯示,被告於2025年11月搬入該組屋單位。女房東與母親在隨後數月內,赫然發現房內多筆現金(包括4000令吉及2000新元)接連失竊。
被告得手後,隨即將贓物用於償還賭債及充值非法網賭帳戶。
今年2月18日,女房東查看閉路電視後當面質問被告,被告眼見東窗事發才承認罪行。女房東隨後進一步清點財物,發現多件具紀念價值的金飾也遭被告偷走。
調查發現,被告實際偷走3至5枚戒指、兩隻兒童金手鍊、一條成人金手鍊、兩條帶吊飾的兒童手鍊及兩對耳環,總值約1萬5000新元,皆拿去抵債。
女房東隨即報警,警方之後搜查被告住處,起獲受害者失竊的物品,並於11月24日逮捕他。
時至今日,被告仍未做出任何賠償。
被告在法庭上求情時向受害者致歉,並保證絕不會犯下。法官下判時指出,受害者至今仍未獲得任何賠償,加上被告是在保釋期間再次犯案,且兩度破門闖入受害者住家,行為惡劣,因此將這些因素列為加重刑罰的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