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男子因涉嫌在兀蘭(Woodlands)猥褻一名11歲女孩而被逮捕。
新加坡警察部隊(SPF)在周四(6月25日)發布的新聞稿中表示,這名31歲的男子已於周五(6月26日)被起訴。

女童在兀蘭50路附近遭陌生男子猥褻
該案件發生在周二(6月23日)。警方在晚上8點30分左右收到一起涉嫌猥褻(outrage of modesty)的報案。
受害者在兀蘭50路(Woodlands Drive 50)附近遭到猥褻。

肇事者為一名身份不明的男子。
警方神速出擊,一天內將其逮捕
來自兀蘭警區和刑事調查局的警員立即採取行動,開展後續調查並調取警方攝像頭的影像資料。
最終,警方成功鎖定該男子身份,並在報案後的一天內將其逮捕。

該男子周五被起訴,觸犯了《1871年刑法》第354(2)(b)條關於猥褻的罪名。
一旦罪名成立,他將面臨3至10年的監禁以及鞭刑。
警方警告:對性犯罪者「零容忍」
新加坡警察部隊表示,對於那些獵捕毫無防備的受害者的性犯罪者,警方採取「零容忍」態度。
警方補充稱,這類行為威脅到了社區的個人安全,因此警告稱,「犯罪者將依法受到嚴懲」。
警方建議受害者記錄關鍵細節
警方建議猥褻受害者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立即遠離肇事者並撥打報警電話。
同時,受害者應儘量記錄以下關鍵細節:
肇事者的外貌特徵
其穿著打扮
事件發生的具體時間和地點
但警方強調,在記錄信息的同時,必須首先確保個人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