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18歲少年以「惡作劇」為名,在社交媒體上偽裝女性身份,誘騙一名同齡男子發展虛假戀愛關係,並脅迫其做出多項極端羞辱行為、索要錢財。該少年最終因欺騙與勒 索罪名,被新加坡國家法院判處21個月緩刑。
1. 網絡偽裝設下陷阱 虛假戀愛關係為騙局開端
2023年2月,當時年僅16歲的被告為了「惡作劇」,創建了一個虛假的女性Instagram帳號。他通過該帳號與受害者互動、進行視頻通話,並始終關閉自己一方的攝像頭,成功誤導受害者相信雙方正在發展「戀人關係」。
這種精心策劃的偽裝,成為了後續一系列操控與傷害行為的起點。被告利用受害者對這段虛假關係的情感投入,逐步實施其脅迫計劃。
2. 脅迫羞辱行為持續數月 錄影勒索財物
從2023年2月至12月,被告的脅迫行為不斷升級。他誘騙受害者進行了一系列極端羞辱行為,包括用辣椒油浸泡生殖器長達兩分鐘、在生殖器上塗抹鹽粒、喝下自己的尿液、在攝像頭前做出不雅動作、裸體踢足球以及用打火機燒剪頭髮等。
在此過程中,被告不僅誘騙受害者寄送了價值390新元的禮品卡和現金,還將錄下的不雅視頻轉發給另一名同夥。兩人隨後以此視頻要挾受害者,進行多次勒索。

來源:CNA
多次勒索終被捕 法官指出其缺乏同理心
因擔心身份暴露,受害者多次按指示,將現金藏在淡濱尼某商場的書店內。在2023年7月至12月期間,被告及其同夥以此方式先後五次向受害者勒索,總額高達2450新元。
受害者於2024年6月8日報警,被告在兩日後被捕。他承認了一項欺騙罪和一項敲詐勒索罪,另有兩項類似控狀在判刑時被納入考量。法官指出,被告的行為體現了他對受害者的漠視,說明其缺乏同理心。

來源:CNA
4. 獲判緩刑附帶嚴格條件 法官警告非「免死金牌」
考慮到被告犯罪時年僅16歲,犯罪後表現出悔意,且評估認為其再犯風險較低,法官最終判處他21個月緩刑。緩刑期間,被告必須遵守宵禁、完成110小時社區服務,並接受心理輔導。其父母也需繳納5000新元的保證金。
法官同時嚴正警告,緩刑並非「免死金牌」。如果被告違反緩刑條件,法庭有權撤銷緩刑,並改判送入改造訓練中心等更為嚴厲的刑罰。
參考資料:
1. 誘騙同齡人喝尿等並勒索 少年被判21個月緩刑,8worl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