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新加坡《企業服務提供商條例》修訂案正式施行。自6月9日起,企業服務提供商(CSP)在開展公司註冊、年審變更、股權結構調整等核心業務時,需藉助視頻會議完成客戶身份核驗工作。此舉意在強化企業身份驗證機制,有效防範虛假註冊和股權代持等違規行為,進而提升公司治理的透明度與合規水平。新加坡也因此成為全球目前唯一明確規定以視頻方式驗證身份的司法管轄區。
這一新規的推出,是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RA)為打擊洗錢、大規模非法資金籌集以及恐怖主義融資活動而採取的關鍵舉措。早在2024年7月2日,ACRA就已通過《2024年企業服務提供商法》和《2024年公司和有限責任合夥企業(雜項修正案)法》,這兩部法律將於2025年6月9日正式生效,為新規的落地實施築牢了法律根基。
誰必須註冊為CSP?

根據新規,凡在新加坡境內或從新加坡提供以下服務的個人或機構,都必須在ACRA(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監管局)註冊為公司服務提供商(CSP):
公司註冊與報備服務
提供註冊地址
擔任或安排代理董事/股東
提供秘書、會計、年審等合規服務
如果未完成註冊即提供相關服務,將面臨最高5萬新幣罰款或兩年監禁,或兩者並罰。
名義董事管理更嚴了
新規明確規定,任何人不得以商業方式擔任名義董事,所有名義董事的安排必須由註冊CSP進行,並完成適任性評估,包括但不限於:
犯罪與破產背景審查
能力與誠信評估
與實際委託人之間的真實關係披露
倘若違反該要求,便構成違法。一旦被定罪,將面臨最高不超過100,000新幣的罰款處罰。
此次相關變更舉措,意在遏制以商業手段濫用名義董事安排、通過成立空殼公司協助洗錢等不良行為。經觀察發現,此類情況大多源於公司服務提供商(CSP)安排不符合資質的人員擔任客戶名義董事所致。為此,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將搭建透明資料庫,強制要求披露代理關係與最終受益人信息,以此有力打擊「影子公司」「名義董事」等灰色產業操作。
對客戶的影響:是否還能找「名義董事」?
可以,但前提是:
1、必須由持牌CSP安排
2、必須有真實合法的授權關係
3、必須向ACRA披露真實受益人
4、必須能解釋其存在的商業合理性
例如,如果您是非新加坡稅務居民,在設立公司時需要一位本地董事,可以繼續使用名義董事服務,但不再允許匿名安排或不經盡調的掛名行為。
加強反洗錢(AML)與反恐融資(CFT)義務
CSP需全面提升合規標準,包括:
實施客戶盡職 調查(CDD)與風險等級劃分
提供註冊或變更服務時需進行視頻驗證並保留截圖
建立內部管控體系,僅授權員工使用Bizfile系統
可疑交易需在1至5個工作日內向警方申報
新規將秘書行業的監管標準推高至與銀行相近的水平,確保新加坡金融環境的清廉與透明。
虛擬辦公室也需註冊為CSP
以往僅提供註冊地址、信件轉發等虛擬辦公室(Virtual Office)服務商,也需在ACRA註冊為CSP,並執行客戶身份核查。
不得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註冊地址
必須了解客戶真實業務活動
須記錄所有通信與客戶文件,保存不少於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