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女友人借171萬元(549萬令吉)購買公寓再轉賣賺錢,但俄羅斯籍男子悄悄賣掉公寓後,卻遲遲沒還錢給女友人 ,甚至在選購權書上篡改轉賣公寓的日期,隱瞞賣房的事實長約5年,以拖延還債。
被告德米特里(54歲)是新加坡永久居民,案發時是一名自僱人士;他星期五(9日)承認一項偽造文件的控狀後,被判坐牢4個月。
根據案情,被告在2015年有意在新加坡置產,於是向一名女友人貸款171萬元,兩人簽署同意書,被告承諾在一年內償還這筆錢,並支付8%年利率。
隔年期限將至時,女友人同意讓被告延長2年還債,直至2018年底,但被告拖到2021年底都未償還,期間他多次謊稱自己計劃賣掉公寓,到時就有錢還債,讓女友人誤以為被告仍有能力償還貸款。
2021年12月,被告稱已找到買家,他為了提高可信度,故意將偽造的選購權書發給女友人,註明賣房的日期是同年12月21日,而公寓售價為240萬元;實際上,被告在2017年已以175萬元(近562萬令吉)賣掉公寓,並把錢用來繳付銀行貸款和充作自己公司的資金。
他為了拖延償還女友人的貸款,特意在2017年的選購權書上,把賣房日期改為2021年底,讓女友人以為他是在2021年底賣掉公寓。
被告後來屢次稱他準備還債,但遲遲不見行動,女友人直到今年1月都分文未得。
1月中,女友人找了律師幫忙,結果律師一查之下才發現被告早已在2017年售出公寓,進而揭發被告偽造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