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新星(左)和黃國誠(右)案發時都是吉寶遠東的經理,兩人分別被控4項和一項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一家公司負責人被指以支付旅費的方式行賄,讓兩名吉寶遠東的前經理「免費出遊」,以此換取生意上的好處,3人昨日被控上新加坡法庭。
《聯合早報》報導,涉嫌受賄的陳新星(64歲)案發時,是吉寶遠東的高級分包商經理和助理總經理,當時任職採購部門高級總經理的黃國誠(72歲)也涉嫌受賄,兩人分別面對4項和一項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
控狀指Corus東南亞負責人湯志光(53歲),在2007年幫陳新星支付到義大利的旅費約2萬多元(新幣,下同),並在2008年兩次幫陳新星支付到日本的旅費達4萬多元。
陳新星也被指在2008年的投標活動中,幫湯志光提呈虛假的報價單,誤導吉寶遠東出售廢鋼鐵給對方。
另外,湯志光涉嫌在2006年,為黃國誠支付他和妻子到中國出遊的旅費約5850元,以換取生意上的好處。
新加坡貪污調查局的文告顯示,湯志光在2008年離開新加坡,2022年回新時落網。
湯志光原本被控14項控狀,包括失信、牴觸公司法和偽造帳目的控狀,他今日被加控5項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
陳新星和黃國誠有意認罪,法官批准兩人分別以1萬5000元和1萬2000元保釋在外,案展2月17日讓兩人認罪。
湯志光則獲准以9萬5000元保釋,案展1月12日進行審前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