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三讀通過重大投資審閱法案

在重大投資審閱法案下,被列為指定實體的企業或機構,將在政府憲報上公布。國會今天三讀通過這項法案,在過去幾個月,貿工部已經聯繫了所有可能被列為指定實體的公司,如果沒有被聯繫則不在考慮之中。
國際形勢日益複雜,加上經濟環境前景愈加不明朗,貿工部長顏金勇在國會為重大投資審閱法案提出二讀時說,我國必須持續檢討並更新監管機制,同時做出努力強化經濟韌性。
顏金勇指出,法案賦予部長權力,基於國家安全考量將特定企業或機構列為指定實體。這些指定實體在轉讓股權,委任高層人員等方面,將需要獲得部長的批准。
這項法案將適用於本地和外國投資者。顏金勇表示,由於大部分從事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業務的企業在現有法律下已受到管制,因此只有少數企業和機構將受新法案影響。
他說:「法案的目的是為我國提供一套更新工具,以應對為關鍵實體注入重大投資所帶來的威脅。法案內容是經過謹慎擬定,以維護新加坡的國家安全利益,同時儘可能降低對利益相關方的影響,確保我們的經商環境保持蓬勃,繼續吸引真正的投資者。」
顏金勇也說,如果這些企業或機構之後不再符合條件,它們可以申請從名單中除名。到時也將會發布在政府憲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