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名男女因涉嫌將銀行帳戶租售給犯罪團伙而將面臨法庭審判。
新加坡警察部隊在周三發布文告稱,年齡介於19歲至52歲的五名男性和兩名女性將在周四被控涉嫌欺騙和未經授權訪問電腦資料等涉及金融欺詐的罪名。
這些嫌犯據稱以高達3000元的價格,向犯罪團伙提供出售或租借的銀行帳戶,不僅欺騙銀行辦理開戶手續,還將提款卡和網銀密碼轉交給犯罪團伙。其中兩名男子,年齡分別為27歲和44歲,還涉嫌售賣Singpass資料,幫助犯罪團伙開設新的銀行帳戶。
根據刑事法典第417節條文,如果欺騙罪名成立,可能面臨最長三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而未經授權訪問電腦資料的罪名,初犯者最長可能面臨兩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警方強調對這類犯罪行為持嚴肅態度,違法者將會受到法律制裁。為避免成為罪犯同謀,公眾應當拒絕參與那些看似誘人的賺錢機會,比如讓他人使用自己的Singpass和銀行帳戶,或協助他人進行收款或轉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