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12日訊)老僱主病重入院,女傭稱不滿老僱主對她發脾氣,多次在醫院捏她還朝她臉上吐口水,造成她淤青,昨天在蓄意傷人罪名下被判坐牢4個月。
這起氣聞於去年12月31日發生,地點是國大醫院的病房裡,受害人王巧好當時67歲,因腎衰竭入院,她過後在今年1月23日因急性心肌梗塞(acute myocardial infarction,即心臟病發作)病逝。
根據案情,被告菈茵(28歲)來自緬甸,2017年9月開始在老婦家做幫傭,僱主是老婦的兒子。她的主要職責是照顧老婦的生活起居,如喂食和幫她沖涼換洗衣服。
2018年7月5日至老婦過世前,老婦因病重而臥床不起,她也因腎衰竭住進國大醫院接受治療。
住院期間,老婦的兒子在探病時都會帶女傭前去幫忙,放心讓她幫忙照顧老婦。
去年12月31日下午,兒子去醫院探望媽媽時,老婦告知女傭多次打她,當天在他抵達醫院前,有曾打過她。
兒子立刻通知值班的護士,院方後來調閱當天的電眼畫面,發現當天上午11時55分至下午1時05分之間,女傭被拍到五次用手捏老婦的胸部、手臂、臉頰和鼻子。
女傭後來表示她不滿老婦多次對她發脾氣還侮辱她,她因懷恨在心而捏她,希望能阻止老婦對自己發脾氣。
老婦在案發後接受檢查,醫生髮現她胸部淤青,這是她入院之後才出現的傷痕。
女傭因手捏老婦身體多個部位,而被控蓄意傷人罪。
違背僱主的信任
女傭違背僱主的信任,在背後對毫無反抗力的老婦動粗,主控官促請法官判監至少4個月。
主控官在針對刑罰陳詞時表示,老婦的兒子顯然對女傭十分信任,讓她照顧老婦,但女傭非但不是給予細心照料,反而是藉機對她動粗。老婦當時臥床不起,毫無反抗之力,是屬於脆弱的一群,這更加凸顯女傭的罪責嚴重。
另外,女傭除了違背僱主的信任外,還公然在公家醫院裡對老婦動粗,這更加加重她的罪責,因此促請法官判監至少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