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國大17年仍告不贏 女子兩年內不得再告

高庭。(圖:CNA)
因碩士生身份被終止拿不到文憑,女子告了新加坡國立大學17年仍告不贏,高等法院如今下令,她兩年內不可展開任何新的訴訟。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高等法院法官Kwek Mean Luck前天(13日)發表判決,批准國大的申請,向Jeanne-Marie Ten Leu Jiun發出為期兩年的禁令,禁止她在兩年內展開新的訴訟。這也是禁令的最長期限。
女子在2000年從東安格利亞大學(University of East Anglia)畢業,2002年拿了國大獎學金到設計與環境學院攻讀建築學碩士。
她原定在2005年畢業,卻在準備論文期間與擔任導師的國大建築系副教授王運起博士起爭執,指他剽竊她的論文。
王運起博士沒有簽署她的論文提交表格,她找人代為簽名並且獲准延長提交期限後,延遲了兩天提交論文。她之後向校方投訴,要求撤換導師。
校方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女子的投訴,並且譴責了王運起博士,也安排了另一名教授為女子提供諮詢。但女子最終提交修改過的論文時沒有遵守必要步驟,國大最後在2006年9月終止她的碩士生身份。
女子從校內投訴到校外,一路投訴到總統,最終鬧到高等法院,發起多次訴訟,針對違約、恐嚇和疏忽等問題向校方索賠。國大因此要求向她發出禁令。
高等法院法官判定,女子持續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採取行動或提出申請。
但是,法官將允許她繼續仍在進行中的訴訟。她在這場訴訟中指控前國大教授江莉莉做偽證和妨礙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