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騎士行人「分道」揚鑣。(聯合早報)
作者 劉智澎
蟻粉有沒有這樣的經驗:
在人行道上走路時,被後面猛按鈴鐺的腳踏車騎士嚇一跳,讓路後卻發現旁邊明明就有腳踏車道。
人行道不就是為行人而設嘛,不然還叫人行道?
但近年來,人行道上的意外事故卻逐年遞增。單是去年,就發生了76起涉及腳踏車或個人代步工具在人行道上撞傷行人的事故。
自從新加坡在2019年禁止電動個人代步工具騎上人行道後,目前只有這四類使用者可共用人行道:
行人
腳踏車騎士
非電動個人代步工具(例如腳踏滑板車和雙翹板)騎士
行動輔助工具(例如電動輪椅)使用者
不過,人行道過於擁擠的情況,仍對行人造成諸多不便。

你讓我,我讓你,就能相安無事?(海峽時報)
騎士不能用人行道 行人卻能用腳踏車道?
陸路交通管理局前天(8月14日)宣布的新條規,為行人捎來了好消息:
為了更好地保障行人的安全,從今年第四季起,腳踏車道旁的人行道將改為「行人專用道」,僅限行人和行動輔助工具使用。 腳踏車和非電動個人代步工具騎士,若在這些行人專用道上騎行,將被罰款最高2000新元,或監禁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這次就放過你,以後走錯道可是要處罰的哦!(海峽時報)
為了讓公眾有時間適應新規定,陸交局明年7月1日才會開始對違例騎士執法。
不過,在臉書上留言的網民似乎都有相同的疑問:
為什麼行人可以繼續在腳踏車道上行走,卻不必受罰?




(臉書截圖)
新加坡社科大學商學院副教授黎華德(Walter Theseira)接受《海峽時報》訪問時說: 「行人同樣會對他們自身和騎士造成安全隱患,如何公平執法可能有一定難度。」
說的也是,畢竟人行道就設在腳踏車道旁邊,只要有一方違規就會影響另一方,憑什麼只有違規騎士須受罰,違規行人卻不必呢?
若行人「不小心」走在腳踏車道上,卻被腳踏車騎士撞傷,到時又應該由誰負責?
腳踏車道更擁擠 或發生更多事故?
一些腳踏車騎士也對新條規有所保留,認為這樣「一刀切」的處罰措施可能會適得其反。
46歲的徐先生告訴亞洲新聞台,由於人行道和腳踏車道中間沒有實體的間隔物,想要超車的騎士可能暫用人行道,如此一來就很難判定他們是否違規。

人行道和腳踏車道中間沒有實體的間隔物,只用顏色來區分。(海峽時報)
他建議當局對首次違例者發出警告,而不是直接處罰。
「如果首次違例就罰款或坐牢,會不會有更多騎士改在馬路上騎車?這對騎士和司機都更危險。」
根據交通部規定,腳踏車騎士結隊在公路上騎行時,車隊之間必須保持30米的安全距離,人數也須限制在單列五人以內。
交通警察上個月就針對在公路上騎行卻超過人數限制的腳踏車隊開出32張罰單,每名違規騎士被罰款150新元。

在公路上騎腳踏車時若不遵守交通規則,小心警察來抓你們。(新加坡警察部隊)
新加坡愛騎車隊伍(LoveCyclingSG)聯合創辦人朱樺擔心,設立行人專用道可能導致腳踏車道更加擁擠,進而發生更多碰撞事故。
「騎士可能誤以為腳踏車道專屬於他們,而加快騎行速度,造成意外發生。」
他也提醒,不是所有地點都適合採用行人專用道的設計,因此一些路段仍會由行人和騎士共用,雙方都得學習相互禮讓。
以後會有更多人行道與腳踏車道並行
新加坡目前有超過600公里的腳踏車道和公園連道。在已鋪設的腳踏車道中,有超過200公里與人行道相連。
陸交局上個月宣布開始招標,增建多87公里的腳踏車道,方便更多公眾騎行往返東部的交通設施和工業區。
這些範圍涵蓋芽籠、後港、加基武吉、馬林百列、波東巴西、盛港和實龍崗市鎮,以及碧山、淡濱尼、巴西立和勿洛工業區。

新加坡目前有超過200公里的腳踏車道與人行道相連。(陸路交通管理局)
交通部長兼財政部第二部長徐芳達前天到碧山視察剛完成的腳踏車道網絡時指出:
新加坡的願景是在2030年之前,將腳踏車道網絡延長至1300公里。這意味著,與腳踏車道並行的人行道,將比現在多出至少一倍。
到時,要對每名違例騎士執法是不可行的。 「但有了新條規,就能為公眾設定某種要求和標杆去注意安全。」
紅螞蟻認為,新加坡的人行道總體來說還是相當安全的,但一些較窄的共用道在尖峰時段難免會出現擁堵。
打造安全的道路需要雙向的努力,別把責任都推到騎士身上。
身為行人,不妨也參考一下活躍通勤諮詢小組建議的行為準則:
若不打算超越前面的行人,應靠道路左邊行走;
在有選擇的情況下,應使用人行道,而不是腳踏車騎士可使用的共用道;
避免使用手機或聽音樂,對周遭環境保持警惕,以及時察覺危險或障礙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