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交通部長兼財政部第二部長徐芳達於8月30日宣布,自10月1日起,對於欠繳公路電子收費(ERP)的駕駛者,若在收到陸路交通管理局(陸交局)簡訊通知後五天內完成支付,將可免除10元行政費。此新措施旨在提高繳費效率,減少行政負擔。
該政策的宣布,引起了在野黨工人黨的關注。工人黨在臉書上發文指出,其阿裕尼集選區議員費沙在2017年國會上就曾提出類似建議。當時,費沙詢問時任交通部長許文遠,是否考慮在駕駛者扣款失敗後,若能在合理時間內通過電子方式支付欠款,可以不收或少收行政費用。
許文遠在書面答覆中表示,陸交局徵收行政費是為了覆蓋處理違規、發送通知和管理付款的成本。他當時強調,讓納稅人承擔這些費用是不公平的。

(圖:來源自網絡)
對此,陸交局在9月3日的回應中明確表示,上周宣布的新措施與工人黨2017年的建議有本質區別。陸交局指出,新措施並未讓納稅人永久承擔行政費用,而是通過重新設計工作流程和利用新一代ERP系統(ERP 2.0)的功能,減少了催繳欠款的行政工作與成本,從而使得駕駛者能在五天內免付行政費清還欠款。
陸交局進一步解釋,新一代ERP系統(ERP 2.0)的實施,使得當局能夠更高效地處理欠款問題,而無需向駕駛者徵收額外的行政費。此外,預計到明年中,駕駛者將能通過新安裝的智能行車器直接支付欠繳的過路費,進一步提升繳費便利性。
交通部和陸交局的這一新舉措,不僅展現了新加坡政府在提升公共服務效率上的努力,也反映了對駕駛者便利性的重視。同時,這也引發了公眾對於政策制定過程中跨黨派合作與溝通的關注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