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駐日本大使館3月15日發布有關申請赴華簽證通知。
3月15日天起對接種中國產冠病疫苗的人提供便利,包括赴任的商務人士及同行家人等將省略部分申請簽證時所需材料,以有序恢復人員往來。
對已接種中國生產的冠病疫苗,並持有疫苗接種證明的簽證申請人員提供的便利包括:
• 赴華從事各領域必要復工復產活動的人員及其家屬,可按照疫情前要求準備材料並遞交申請;
• 因「緊急人道主義需要」赴華的中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外籍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赴華事由為家庭團聚、贍養、探親、奔喪或探望危重病親屬的,可遞交相關材料申請簽證。
• 持有效APEC商務旅行卡人員,可憑有效APEC商務旅行卡及中國國內邀請單位出具的邀請函,申請辦理商貿類(M字)簽證。
中方關於搭乘航班赴華人員須憑冠病病毒核酸檢測及血清抗體檢測雙陰性證明乘機的要求不變。入境後也須遵守中國關於隔離觀察的相關規定。
此外,中國駐泰國、菲律賓、巴基斯坦等各地的大使館也宣布從3月15日起實施同樣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