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一名新加坡男子涉嫌在豪華遊輪上爬陽台闖女郎房間偷內衣不認罪,代表律師稱在公海的外國船隻上發生的案件,不能由新加坡法庭審理。法官反駁說:「只要案件涉及新加坡人,而且船隻在新加坡營運,新加坡法庭就能審。」
被告黃國偉(譯音,29歲)面對一項破門行竊以及一項偷竊的罪名,指他去年12月13日,在雲頂集團星夢郵輪的世界夢號(World Dream)上,通過陽台闖入另一名女乘客的房間,從行李箱內偷走一件內衣。世界夢號已在今年3月停運。
被告不認罪,案件日前開審之前,代表律師提出異議,指新加坡法院沒有權利審理此案,要求法官下令控方撤銷案件。代表律師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南中國海,世界夢號也是一艘巴哈馬的船隻,新加坡法院因此無權審理。
控方反駁說,根據商船法令多項條文,新加坡法院有權審理此案。
經過控辯雙方輪番激辯,國家法院法官做出了裁決,並公布判詞。
法官認為,商船法令第178及第180條文若共同解讀,新加坡法院有權審理任何在外國船隻上違反新加坡法律的案件。
法官指出,這起案件中的受害人是新加坡永久居民,涉案人是新加坡公民,而且遊輪在新加坡營運,當時行程的出發點和終點都是新加坡,在這樣的情況下,新加坡法院要求審理此案,國際法肯定也能認同,而且類似情況在外國也有諸多前例。
法官強調,法律必須保障我國及人民的利益,只要案件涉及新加坡人,而且船隻在新加坡營運,新加坡法庭必須能夠審理。
上述案件將擇日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