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活躍通勤諮詢小組上個月針對現有和新型代步車的管制,向政府提呈建議報告。交通部長易華仁昨天(3月3日)在國會宣布,政府全盤接受小組的建議,實行新規定。
1.所有個人代步工具包括較新型的器材(諸如臥式腳踏車、載貨腳踏車及三輪車等新型代步車),寬度不可超過1.3米、長度不超過2.6米,才允許在本地馬路上使用。
2. 電動的臥式腳踏車、載貨腳踏車及三輪車,暫時不能在本地使用。日後如果有國際標準出爐,會再作檢討。
3.按照現有規定,代步車重量不可超過20公斤、寬度不超過70公分的限制,才能在人行道與騎行道上通行。新型代步車同樣須遵守這項規定,才能在這些地方使用。
新加坡去年曾經發生過多起個人代步工具起火、車禍事件。
2022年11月,後港組屋發生火患,兩人因吸入濃煙送院治療,火患由個人代步工具引起。
2022年4月,勿洛北一組底層的一家診所外,個人代步工具起火燃燒。
2022年3月,文禮道第186座組屋附近的有蓋走道,一名20歲青年騎個人代步工具,撞倒婦女逃走。
2022年3月,新樟宜路上段第27座組屋4樓的一個單位,充電中的個人代步工具引發火患,介於18歲至42歲的兩男兩女過後被送往醫院治療,其中一名女傷者過後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