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沒有執照的廠房內生產水粿和蘿蔔糕,本地一家食品製造商被罰2500元。
新加坡食品局昨天(8月11日)發表文告,指當局去年7月到食品製造商Low Meng Kee Food Pte Ltd翻新後的廠房進行突擊檢查,發現該公司在沒有獲得食品局批准的執照下生產水粿和蘿蔔糕。食品局人員當場查獲大約3880個水粿,並且指示公司立即召回已發貨的蘿蔔糕。
文告指出,該公司原廠房的食品生產執照有效期於2019年4月到期,之後廠房進行大翻新。因此他們恢復在廠房製造食品前,應向食品局重新申請執照。
根據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資料,該公司在1985年註冊,廠房設在聖諾哥工業區(Senoko Industrial Estate),主要生產麵包、蛋糕和糖果,但不包括冷凍烘焙產品。
食品局說,在未經許可的設施中非法生產食品會帶來食品安全風險。在新加坡,所有食品製造設施都必須獲得許可,並且必須符合食品局的要求。當局也會定期檢查這些獲得許可的機構。
「非法製造食品的違法者一經定罪,將被處以不超過5000元的罰款。重犯者將處以不超過1萬元的罰款,或不超過3個月的監禁,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