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些人來新加坡是打工的,
有些人來新加坡是旅遊的,
而這位兄弟——
來新加坡是定居的(非法版)。
這位來自中國、今年51歲的丁先生,
2013年拿著正兒八經的工作準證來新加坡肉骨茶店打工。
按理說,合同到期就該拍拍屁股回國,
結果他一拍沒拍,屁股還在獅城坐了整整12年多!
他的准證2013年6月就被僱主取消,
短期探訪證也在7月6日過期。
但他仿佛開啟了「隱身模式」,
一直在本地「潛行生活」,
從2013年混到2025年!
這潛伏期比不少電視劇都長——
《延禧攻略》拍兩季都不夠他逗留的時間。
直到今年8月,移民局在淡濱尼突擊檢查,
一查身份證——
系統直接卡死:「這個人……還在?😳」
12年1個月又20天的非法居留紀錄,
成功刷新了「賴著不走排行榜」。
最終,法官判他坐牢6個月,外加2000元罰款。
移民局也藉此再次提醒:
💡僱主、房東,別當糊塗蛋!
租房、請人都要查證件、查准證,
不然一不小心,你家可能就藏著一個「12年房客」。
有人在新加坡打拚12年拿到PR,
有人在新加坡「潛行」12年拿到牢飯。
同樣是12年——
差距,全在「合法」這兩個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