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2020年頒布的新法規和架構,全球資產管理領域持續發展變化,亞太地區中新加坡無疑是亞洲基金領域發展最前沿的司法管轄區,總資產管理規模約為3.3萬億新元。新加坡傳統的基金載體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制、有限合夥制和單位信託,這些傳統的基金形式在靈活性和應用多樣性上都各有其不足,而VCC的誕生有效彌補了這些缺陷,為不同的基金類型提供了一系列靈活的解決方案,以滿足不同投資者的需求。VCC架構加強了新加坡作為國際基金管理中心的地位,並為基金經理和基金服務專業人士(如基金管理人、律師和會計師)提供新的機遇和解決方案。
什麼是VCC?

根據《可變資本公司法》(2018)(Variable Capital Companies Act 2018,「VCC Act」)的規定,VCC是指依據VCC Act成立的法人團體(body corporate)。VCC設立的唯一目的是成為一個或多個集合投資計劃(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s)的載體。
特點和優勢

相對於傳統的公司形式,VCC具有靈活度高、可享受稅務優惠甚至免稅的優勢,VCC的推出為新加坡基金提供了更具吸引力的結構方案,具有如下特點和優勢:
1. 可設立為單體公司基金,也可以註冊為包含多個子基金的傘形基金結構,在後者情形下子基金之間的資產和負債相互隔離;
各子基金可以共享一個董事會並使用相同的服務提供商,包括相同的基金經理,保管人,審計師和行政代理人。另外,某些行政職能也可以合併操作,例如召開股東大會和準備招股說明書等。
2. 可同時發行封閉式基金(如私募股權基金)和開放式基金(如對沖基金);
為傳統策略和替代策略提供合適的公司結構,滿足了包括傳統投資管理人和另類投資管理人在內的新加坡基金管理界的多樣化需求。
3. 無需召開年度股東大會,且無需公開股東名冊;
VCC股東名冊不必公開,但是應根據要求向公共機構披露,以進行監管,監督和執法。這種安排考慮到投資者對隱私的需求,並且與其他主要基金管轄區(例如英國和愛爾蘭)的慣例保持一致。
4. 允許現有新加坡境外的公司制基金可以轉移至新加坡並註冊為VCC。
VCC框架法案出台之前,只有海外註冊的普通公司型基金可以遷移至新加坡,同時伴有一系列的限制與條件,新的框架支持更多類型的海外註冊基金遷移並重組為VCC。
5. VCC激勵計劃,最高補助15萬新元
為了進一步鼓勵業界在新加坡採用VCC框架,MAS還啟動了「可變資本公司激勵計劃」。VCC基金向新加坡本地服務提供商支付的註冊、法律、基金行政等服務費用最高可報銷70%。該激勵計劃將持續三年,每個VCC最高補助15萬新元,每位基金經理最多可為三個VCC申請補助。
6. 可享受基金稅務豁免政策
VCC可申請享有新加坡《所得稅法》(第134章)第13R和13X的稅收優惠計劃,讓基金收益獲得免稅待遇。
VCC的註冊條件

1、可變動資本公司必須任命一家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許可或註冊的基金管理公司(FMC),或是新加坡的豁免金融機構。
2、新加坡註冊的辦公地址、有新加坡居民身份的公司秘書和審計員、以及至少一名常駐董事。
3、至少一名公司董事必須是受任命基金管理公司(FMC)的董事或代表。
4、受新加坡關於反洗錢和反恐要求的約束。
5、必須接受新加坡審計師的審計,且必須按照IFRS、新加坡FRS或美國GAAP提交財務報表。
當前,新加坡基金管理公司牌照主要有以下類型:
1、持照基金管理公司(licensed fund management company,LFMC)。
2、註冊基金管理公司(registered fund management company,RFMC)。
VCC基金的架構類型
VCC有兩種類型,分別為單體VCC架構(standalone VCC),和包含多個子基金(sub-fund)的傘形VCC架構(umbrella VCC)。一個VCC可同時發行開放式(open-ended)基金和封閉式(closed-end)基金。VCC基本架構如下圖所示:
單體VCC架構

單體VCC架構與原有新加坡普通股份公司制基金架構類似,投資人將作為VCC的股東,持有VCC股份,通過VCC進行投資活動,並通過VCC間接持有被投資公司資產。VCC須在ACRA註冊並由一名合格的新加坡基金管理人進行基金管理,並根據需要聘請律所、審計師、行政管理人、託管人等服務機構。單體VCC架構僅包含單一投資組合(investment portfolio)。
VCC傘型架構

傘形VCC架構是一個獨立的公司實體,下設多個子基金,子基金不具有法律人格,但各子基金的股東或投資人可以不同,投資目標和投資計劃也可以不同。投資人作為VCC的股東,持有VCC的股份,並通過子基金間接持有被投資公司
傘形VCC架構具有顯著優勢:
①各子基金之間、子基金與VCC之間的資產和負債相互獨立
雖然子基金不具有獨立的法律人格,但根據VCC Act第29條的規定,在任何情況下,子基金的資產不能用於清償VCC或其他子基金的負債,子基金的負債僅能用其自身的資產償還。在清算時,各子基金單獨進行清算。該規定是強制性規定,任何規定與之相反的VCC章程、協議或合同等均告無效。
因此,傘形VCC架構下的各子基金具有高度獨立性,一個子基金不因其他子基金的解散或清算而受到影響,能夠保障各子基金的正常運行,從而最大限度地保護投資人的利益。
②運營效率高,同時成本較低
VCC主體基金和其子基金被視為同一個法律實體。在治理結構層面,各子基金可以共享一個董事會和服務供應商,包括同一個基金經理、託管人、審計師和行政代理等;在運營層面,可以對各子基金進行集體帳戶管理,也可以合併執行召開股東會和編寫招股說明書等事項。
新加坡可變資本公司VCC的註冊流程
除了已經在新加坡設立的銀行及合法金融機構外,所有申請者在申請註冊VCC之前,都需要擬定一位新加坡受監管或持牌的基金管理人,並在後續向權威機構提供其詳細資料。同時,申請者也可以通過合作的方式與第三方持牌經理人一起推出VCC。
1.註冊VCC名稱
①選取並確認VCC的名稱
②選擇VCC公司類型
③擬任VCC董事與人員的詳細身份信息(地址,身份證件,國籍)及聯繫方式
④其他權威機構的原則批准。
2.註冊成立VCC主體
註冊VCC主體的所需資料除VCC名稱註冊材料外,還需要:
①VCC名稱申請批准編號;
②獲許基金管理公司的資料,如UEN編號、公司地址、註冊國家;
③基金認購人的身份資料,如ID、認購人姓名和電郵;
④新加坡註冊辦公室地址及營業時間;
⑤至少一名新加坡公司秘書;
⑥公司章程及年度財務截止日期(這將成為VCC合規和稅務申報的時間點)。
3. 獲取公司註冊紙
實體已成功註冊你將獲得一個免費的公司註冊紙,包括發給VCC的唯一實體編號(UEN)。此UEN是企業實體的識別號,與政府機構進行交易時必不可少的。
4. 子基金登記
如果VCC結構為傘形基金,每個子基金必須通過一種特殊的形式在ACRA註冊,而每一個子基金都不被認為是獨立的法律實體。您必須提交以下資料以完成此交易:
①UEN和傘型VCC基金結構的名稱;
②提議的子基金名稱;
③子基金成立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