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起意外發生在榜鵝蘇芒徑朝蘇芒連路的路段,一名目擊者檢查受害者的傷勢。(圖:Facebook/Singapore roads accident.com,法庭文件)
25歲的Firhan Aqil Mohamad Amran前日承認危險駕駛罪名,罪名涉及他在2022年10月10日闖紅燈並撞上一名正在過馬路的14歲少年,導致少年在11月2日不治身亡。庭審中,法院判定Firhan Aqil Mohamad Amran被判刑兩年,同時禁止其駕駛車輛十年。
案發當天,事故發生在榜鵝蘇芒徑朝蘇芒連路的路段。被告人Firhan Aqil Mohamad Amran闖紅燈,不慎撞倒正在過馬路的少年,導致少年被撞飛並摔倒另一側。立即趕來幫助,並發現受害者耳朵流血並失去知覺。

(圖:來源自網絡)
患者被緊急送往盛港綜合醫院接受治療,但不幸的是,在近一個月後無法治身亡。
Firhan Aqil Mohamad Amran的辯護律師在法庭審訊中表示,被告在整個調查過程中表現出了合作精神,並承認自己的過錯。律師進一步指出,被告的危險駕駛行為是由於判斷錯誤,無意冒險闖紅燈。
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最高刑罰可被判監禁八年。
在這起悲劇事件中,我們不僅要關注駕駛員的行為,還要如何增強交通安全意識。思考交通違規行為可能對生命造成嚴重威脅,因此更多的宣傳教育和強化執法措施都是確保道路安全這起案件也提醒我們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駕駛行為負起責任,以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交通規則存在的目的是為了保護我們的所有權,遵守規則是每個公民的生命安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