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51歲已婚男子 借著送迷路失智 獨居老婦回家的機會摸清住址 篤定失智老人無法告狀 多次深夜多次上門施暴 善意下藏著滔天惡意
2022年6月,被告Mohamad Zakir Jaafar的妻子在組屋樓下偶遇迷路的71歲老婦,翻看身份證找到住址後好心把老人送回家,回家後和丈夫提起老人疑似患有失智症。
一周後,被告自己家附近的商場再度碰到這名獨自外出、找不到家的老婦,他主動上前幫忙護送回家。閒聊間,老人透露自己獨居,兒子只會偶爾上門探望,平日裡家中基本只有自己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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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幾句對話,讓男子滋生出邪惡念頭。
他篤定患有失智症的老人記憶混亂、表達不清,就算遭受侵害也沒辦法向子女完整訴說,不會有人發現他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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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22年6月至2023年1月,長達半年時間裡,這名51歲已婚男子先後至少四次選在深夜下班後登門,每次都會拿出手機播放色情影片,再對老婦實施性侵。
2023年1月凌晨1點,他再度上門施暴,全程被老人兒子提前裝在客廳的閉路電視完整記錄。兒子回看監控時看到,當天立刻報警,男子隨即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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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7日,被告正式認罪,面對兩項強姦、一項性侵控狀。 控方在法庭上直言,本案性質極其惡劣。
受害者是患有認知障礙的七旬獨居老人,身體孱弱、心智不清,完全沒有自我保護、反抗、舉證的能力,被告刻意挑選深夜無人時段上門,利用老人的病症鑽空子,有預謀、多次作案,對老人身心造成不可逆的巨大創傷。
本地相關法律規定 新加坡強姦罪基礎刑罰:最高20年監禁,可附加罰款或鞭刑。對失智、殘疾、高齡等弱勢受害者,法律規定最高刑罰直接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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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被告現已年滿55歲,按照本地法規不再適用鞭刑,因此控方額外請求多判一年監禁,整體求刑區間為15年至16年,案件延後擇期宣判。
法官可能會結合多次作案等加重情節,從重判處,以此震懾同類專門針對弱勢老人的性犯罪。
作為子女,我們不能忽略
家中年邁父母的居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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