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在新加坡還是在中國,常聽父母說:孩子大了翅膀硬了!我教不了了!孩子大了,有了獨立思想,父母時常會對教育孩子感到有心無力,恨不得打一頓完事。

可是,打和罵只會激起孩子的逆反心理!在新加坡的父母還有個更好的辦法:把孩子告上法庭!

家長們掌握充分證據,證明子女已完全不服管教後,可依據《兒童及青年人法令》(Children and Young Persons Act-CYPA)第50條的規定,向青年法庭申請BPC(Beyond Parental Control)令。(註:只受理16歲以下案件)

家長在庭上宣誓、並確認BPC申請書的內容後,孩子將被扣留在男童收容所或少女收容所,與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的職員或新加坡兒童會的社工進行面談。

青年法庭可下令孩子:
1.在一個安全的場所住宿不超過三年;
2.在社工的監督下,接受一段特定時間的法定監視,時間可長達3年。

青年法庭也建議父母們,在將孩子告上法庭之前,請先嘗試:
1.孩子若還在求學,請和學校當局討論;
2.請向學校、家庭服務中心,或其他社會服務機構,尋求專業輔導;
3.如有必要,尋求心理或精神諮詢。

若孩子還未足16歲,可在星期二下午1.30至4時之間前來青年法庭提出BPC申請。須攜帶的文件有:
1.孩子的出生證和身份證(如有);
2.家長、監護人的身份證;
3.關於撫養權、照顧和管教權、監護權或收養權的庭令;
4.報案書(如有)。
青年法庭:
地址:3 Havelock Square, Singapore,059725
網址:www.FamilyJusticeCourts.gov.s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