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計劃把永久居民申請再入境准證的寬限期,從一個月延長到半年。
新加坡《移民(修正)法案》8月2日在國會進行一讀。根據修正案,新加坡永久居民身在國外期間,如果再入境准證REP(Re-Entry Permit)到期,將有半年的時間向移民與關卡局提出更新申請。
這將使身在國外的新加坡永久居民有充足的時間提出申請。如果他們在期限內提出申請並獲得批准,將得以保留永久居民的身份。
如果沒有在期限內提出申請,或申請被拒絕,他們的單次入境許可證和永久居民身份將被取消。如果要再次獲得永久居民的身份,就必須重新向移民局提出申請。
修正案也提出:新加坡永久居民如果被移民局取消永久居民資格,將無法再通過法定上訴程序向內政部長提出上訴。不過,他們仍可以要求移民局重新考慮有關決定。
另外,一旦永久居民有不良行為或觸犯新加坡法律時,移民局可以在無需提前通知、並獲得對方書面陳述的情況下,直接取消他們的永久居民資格。

另外,為了使登機過程更順暢便捷,進一步提升旅客體驗,移民修正案還提出,2024年起從新加坡樟宜機場離境的旅客,將可使用全新的生物認證離境程序,無論在辦理行李託運手續、出境檢查和登機時,再也無須出示實體護照和登機證,使通關更方便省時。

修正法案將賦予內政部長權限,允許機場運營者使用乘客和機組人員的資料作為特定用途。機場運營者將採取適當的保障措施,確保旅客資料的安全,並且保存短時期後銷毀,但當局沒提供保存期的詳情。
修正法案將允許數碼證件的使用,以支持全國數碼身份認證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