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男子以最高140公里的時速行駛於快速公路,結果轉彎時車子失控撞樹,車身攔腰斷兩截,後半段飛到另一條車道,車上的情侶友人一人被拋出車外當場送命,另一人送院不治,昨判坐牢兩年,以及吊銷各級駕照10年。
《新明日報》報導,肇禍司機王偉龍(28歲)昨日承認一項魯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罪行後被判刑。
這起恐怖車禍發生於2023年8月11日凌晨12時10分,地點是中央快速公路(CTE)朝實里達快速公路(SLE)方向,實里達西連道的出口處。
兩名死者是26歲的林欣蓉和同齡的陳炳權,兩人是情侶,和被告是朋友。陳炳權當時坐在車後乘客座,林欣蓉坐在前排乘客座。
調查揭露,事發前一晚,被告開車到高文接陳炳權,兩人一同去健身後回到陳炳權的家接林欣蓉,再一同開往實里達。
午夜12時07分,被告的車行駛於CTE往SLE的方向,在轉入實里達西連道時失控,車子撞樹後斷成兩截,前半段在同一條路段的第一條車道,後半段則飛到淡濱尼快速公路(TPE)往SLE方向的支路,落在第二條車道上。

涉事車子斷成兩截後,車尾落在另一條支路,男乘客被拋飛出車。

涉事車子斷成兩截後,車尾落在另一條支路,男乘客被拋飛出車。
坐在后座的陳炳權被發現躺在車旁的草坪上,當場宣告不治。前排乘客座的林欣蓉在失去意識的情況下送往盛港醫院,再轉到陳篤生醫院。
法證人員進行分析後,指被告當時的車速介於每小時116公里到140公里之間,遠超該路段所限制的每小時50公里。(人名音譯)

車身後半段飛到另一條支路的車道。(取自法庭文件)
從鬼門關走一遭
背負2罪責
代表律師指被告從鬼門關走了一遭,還得一輩子背負兩名好友喪命的罪責,這已是最嚴厲的懲罰。
來自Lighthouse Law律師事務所的黃恆毅律師為被告求情時說,這是被告一時誤判釀成的悲劇。被告接受全責,第一時間選擇認罪。
他說,被告和陳炳權是中學朋友,事發不久前開始一起健身,也剛還完大學學費和買二手車的貸款,正邁向財務更穩定的日子。
如今,被告得一輩子背負著釀成兩名好友喪命的罪責,這對他已是最嚴厲的懲罰。
此外,被告當時傷勢也非常嚴重,從鬼門關走了一遭,所幸仍能活到今天。
被告也經歷很長一段時間的恢復期,至今仍沒能接受這場車禍帶來的心理創傷。
法官判被告坐牢兩年,以及吊銷各級駕照10年。
女友人捐器官遺愛人間
林欣蓉傷勢嚴重,雙側氣胸、肺挫傷、頸椎骨折、創傷性心臟驟停導致腦缺氧等。
她於2023年8月19日宣告腦死後,器官被捐出,遺愛人間。
根據被告的求情書,他當時也傷重入院,脊椎骨五處骨折、肺挫傷、右手肘脫臼,以及肩骨骨折等。
被告住院19天,之後在義順社區醫院住了21天,前後拿了79天的住院病假。
由於車禍重創,被告不記得發生了什麼事,只記得接朋友和其女友,醒來時已經在醫院的重護病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