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黃書英因趁16歲女乘客醉酒和熟睡時非禮和偷拍對方,被判入獄17個月。(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一名電召車司機遇到車禍後到當地警局報案,警員查看他手機里的車禍照片時,無意中發現手機存有不雅影像,進而揭發他兩個月前趁一名16歲女乘客醉酒昏睡時,非禮對方並拍下照片和視頻的罪行。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黃書英(60歲,音譯)面對3項包括非禮與偷拍的控狀,他前日承認其中一項,法官在將另兩項納入考量後,判他入獄15個月,以及額外坐牢兩個月替代鞭刑。
越南籍的受害人案發時僅16歲,為保護受害人,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能泄露她身份的資料。
案情顯示,被告在2019年至2022年4月駕電召車謀生,他案發時已婚,育有兩名孩子。
2022年2月25日晚上約11時,受害人身穿抹胸連衣裙,與友人一同參加派對。她在席間喝得大醉,隔天凌晨約2時42分離場,並通過電召車平台叫車回家。
被告接單後前往指定地點載人,受害人上車不久便在后座沉沉睡去,被告也很快察覺受害人明顯醉酒。
被告於凌晨3時許抵達目的地後,發現受害人怎麼叫都叫不醒。
在觀察一段時間後,被告起了色心,掀開受害人的衣物,拍下受害人的胸部和私處,甚至錄下自己非禮受害人私處的視頻。視頻時長約為2分鐘54秒。
被告得逞後回到駕駛座滑手機,受害人十多分鐘後甦醒,支付車資後離開,完全不知自己遭被告偷拍和非禮。
2022年4月6日晚上,被告在新加坡兀蘭12道出車禍,他拍照存證後,隔天下午約2時到盛港鄰里警局報案。
警員查看車禍現場照片時,發現手機存有上述不雅視頻,於是將案件轉介相關部門的警員展開調查。
被告在同一天被捕,手機也被扣押。
控方指出,被告身為公共運輸服務者,卻趁受害人醉酒熟睡、毫無反抗能力時犯案逾12分鐘,還為滿足私慾拍下影像,因此促請法官判他坐牢14至17個月。
由於被告年過50歲豁免鞭刑,控方因此要求判被告額外坐牢2至3個月替代鞭刑。
被告律師求情時說,被告已深感懊悔,也因此妻離子散、失去工作和房子,懇請法官輕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