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別名獅城。國土面積約733平方千米,大小和杭州市蕭山區一般。國土面積小,國民經濟發展水平較高,新加坡城市基礎建設排名世界第一。由於地處東南亞,距離中國較近,兩國人民在經濟、文化之間的往來交流日益密切,中國和新加坡的關係順應時代而新,新加坡地理位置、氣候環境、文化氛圍等得天獨厚的優勢,成為了高凈值人群移民遷居的不二選擇,移民遷居必然會涉及到家事規定,那麼本文主要分享新加坡婚姻家事領域實務。
一、在新加坡結婚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1) 如果計劃結婚的任何一方並非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在該通知日期之前,至少有一方在新加坡居留至少15日;
(2) 年齡限制:—— 婚姻雙方均年滿 21 周歲,或者(如不滿21周歲)已離異、為寡婦或鰥夫或已宣布其之前的婚姻無效(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任何一方為之前未結過婚的未成年人,必須獲得特殊婚姻許可證。雙方均年滿18歲。
(3)不違法法律:雙方的婚姻不存在法律阻礙;
(4)禁止同性結婚,如果做過變性手術,以手術後的性別為準。
(5)禁止重婚:計劃結婚的雙方均未根據任何法律、宗教信仰、習俗或慣例與除締結擬定婚姻的當事人之外的任何人士結過婚;

二、在新加坡如何結婚?
結婚通知 —
如果有任何人士希望在新加坡結婚,計劃結婚的雙方的任何一方應簽字,並按照指定的格式向登記官發出通知。如果在通知日期後三個月內雙方未結婚,通知及所有程序均無效。雙方應再次獲得通知,然後才能合法結婚。
婚姻許可 —
登記官在證明滿足法定聲明條件之後發放婚姻許可—
(1)登記官應在 21 天期限到期後及通知日期開始後三個月期限到期之前以及支付指定費用之後,按照指定的形式發放婚姻許可。
婚禮儀式 —
對於在新加坡舉行儀式的每樁婚姻,除非在下列情況下舉行儀式,否則無效——
(a)在得到登記官發放的有效婚姻許可的授權或部長發放的有效特殊婚姻許可的授權下舉行儀式;且(b)由登記官或已獲得儀式舉行許可的人士舉行儀式。
(2)每樁婚姻應在至少兩名可靠的見證人在場的情況下舉行儀式。
(3)除非舉行婚姻儀式的人士認定婚姻雙方當事人自願結婚,否則,不得舉行婚姻儀式。

婚姻儀式的舉行 —
對於由登記官或獲准舉行婚姻儀式的任何人士舉行儀式的婚姻,可根據登記官或舉行婚姻儀式的人士認為適合的形式舉行儀式。在儀式舉行過程中,登記官或此等人士應要求婚姻雙方當事人宣布願意娶或嫁給另一方,成為妻子或丈夫。
宗教儀式 —
如果根據本法或任何之前與基督教婚姻或民事婚姻相關的法律規定,締結婚姻及舉行儀式的雙方希望在所締結的婚姻儀式上增加宗教儀式或在雙方或任何一方作為成員的教堂或寺院使用的宗教儀式,雙方應向該教堂或寺院的牧師發出關於其意圖通知,由該牧師提供見證即可;在出具婚姻證明認證副本之後,牧師可在其所在的教堂或寺院宣讀誓詞或舉行婚禮。
三、不是新加坡公民是否可以在新加坡結婚?
可以。如果計劃結婚的任何一方並非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在結婚通知日期之前,至少有一方在新加坡居留至少15日;如果涉及到外國人結婚,存在需要官方批准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