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泳隊又發生臨陣換將風波,過去一周嚷嚷得沸沸揚揚,最終拍案由顏欣慧替代柯婷文出征巴黎奧運。
這起風波引起熱議,兩名泳將各有「支持者」。有的認為,應該讓年輕的顏欣慧亮相奧運吸取經驗。但也有人覺得,接力賽的資格是柯婷文游出來的,不應因年長就得讓路。
只是更應探討的,其實是為何連續發生換將風波?
三年前,東京奧運的情況也如出一轍。同樣是顏欣慧和柯婷文,同樣是柯婷文先以通用名額(Universality Places)確認征奧後,顏欣慧收到國際泳聯(現稱世界泳聯)的B標邀請。
當時我國泳總(未改名前的我國泳聯)同樣面臨二選一的情況。
我國泳總遴選委員會當時以遴選準則讓獲得邀請的顏欣慧出賽,但柯婷文提出上訴。上訴委員會基於國際泳聯的優先順序,即通用名額優先於重新分配的B標邀請下由柯婷文出征。

新加坡游泳選手柯婷文在2020年東京奧運會游泳賽的女子100米自由式預賽中以56秒36完賽,總排名第36位,無緣半決賽。(聯合早報)
這意味著當時我國的遴選準則和國際泳聯的並非一致。
這次是柯婷文名字被發現「不翼而飛」後,媒體爭先訪問她後開始這場風波。
她說簽了受邀參賽文件後,原本興高采烈地要拿出行李箱整理,結果隔天就生變。
新加坡泳聯這次只在給媒體的文告說,顏欣慧收到B標邀請後,我國不再符合豁免讓三個只參加接力的選手參賽,在慎重考慮最符合權益的情況下「犧牲」柯婷文。

顏欣慧將替代柯婷文出征今年在巴黎舉行的奧運會。(海峽時報)
這樣過於言簡意賅的文告,加上柯婷文的媒體訪問,大眾在一知半解下分成兩派。
支持顏欣慧的認為要為未來做準備,應該讓年輕選手出賽,年長的柯婷文應該讓路。況且顏欣慧還能參加800米和1500米自由式個人賽,讓二選一成了簡單的數學題。
但也有人認為,柯婷文是游出奧運資格的接力隊一分子,不應該被剝奪參賽機會,新加坡泳聯更不應該讓她簽下邀請文件後「反悔」。
在兩方的支持者相互「叫囂」,鬧得沸沸揚揚時,新加坡泳聯在記者會上終於進一步解釋。

新加坡泳聯技術主任索尼婭(左起)、秘書長吳多泉和總教練陳利裕回答媒體疑問。 (聯合早報)
原來簽署文件上有寫明,這個邀請並非確認參賽,運動員都清楚「隨時有變」,尤其當時還沒收到B標邀請。
《海峽時報》報道,泳聯技術主任索尼婭甚至澄清,這一席之爭其實不是介於柯婷文和顏欣慧,而是在柯家姐妹之間,這讓之前吵翻天的兩派不就成了「笑話」?
還有就是,原來接力賽資格是給各國和地區奧委會(NOC),而不是個人。世界泳聯也列明更優先考慮B標,顏欣慧若接受邀約,就不會再豁免新加坡多一席只參加接力賽的泳將資格。

柯婷文(左)無緣巴黎奧運會,無法和妹妹柯敬文(左二)同場合作。(聯合早報)無論孰對孰錯,勢必傷害總會和運動員的關係
難道我國泳聯沒有吸取教訓?
有。
泳聯在去年3月出爐的奧運遴選準則特別註明B標邀請優於通用名額,且會直到世界泳聯確認B標邀請後才通知通用名額獲得者。
這顯然是針對東奧的換將風波做出的改善,但顯然沒預想到這次的不同是出在接力賽資格而非通用名額。
柯婷文認為泳聯不夠透明,泳聯否認且強調運動員都知道邀請文件其實並非確認參賽,還存有參數變數的但書。
那到底誰要為這起風波負責?歸根究底,不就是溝通的問題?

柯婷文在2024年5月的柬埔寨東運會的出色表現,讓她當選了賽會最佳運動員。(聯合早報)
柯婷文爭取出賽,是運動員為追求夢想必須力爭到底的堅持,畢竟經年累月的付出就為這一朝,而且這還可能是她最後的征奧機會,也不應苛責她忽略邀請文件非保證參賽的註明字樣?
儘管已有遴選準則「護身」,新加坡泳聯或許在讓運動員簽署邀請文件時,多提醒運動員仍有變更的但書,應能避免類似風波發生。
事後追究對錯非良策,這類事情不管誰對誰錯,勢必傷害總會和運動員的關係。何不多做一步,避免不愉快的事情發生?畢竟計劃總趕不上變化,何況賽事的報名條件和時限都不在自己控制範圍,變故的機率更大。
不少人調侃說,新加坡派誰去都一樣沒奪牌希望,所以就隨便啦,無需「搶著出賽」。
這是不了解也不尊重體育運動的言論,不必認真理會。技不如人是一回事,但不能輸掉最基本的體育精神。
請在期盼運動員為國爭光之餘,也請為運動員的認真付出和全力以赴地拼勁給予鼓勵與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