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鴕鳥夫」屢次不給贍養費 法院批准前妻賣屋「抵債」

政府組屋。(圖:CNA)
本地一名男子屢次不給贍養費和撫養費,法院批准他的前妻賣掉原為他們婚姻住所的組屋,以取得超過54萬元的贍養費和撫養費。
據根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男子自2019年就無視庭令,除了支付了一次50元的強制性費用,都沒有向前妻支付任何撫養費和贍養費,還曾因此多次入獄。
多次入獄仍不給錢
根據昨天(7日)發布的判決書,這名新加坡籍男子在2010年跟來自中國但已是本地永久居民的前妻結婚,婚後生下兩個女兒,如今已經11歲和10歲。
夫妻倆都有學士學位,前妻收入不高,男子則沒有工作。前妻在2015年提出離婚,2016年獲得臨時裁決(interim judgement)。
從那時開始,男子一再不給贍養費,六次被判入獄各一天,另外四次被判入獄兩天,他都沒有如期付款。雙方也曾因在庭上騷擾法官而被判入獄。
兩人在2018年1月正式離婚,而法官在同年12月下令男子在最遲2019年8月償還前妻17萬5000元,否則就得賣掉婚姻住所,用賣屋所得還錢;若賣屋所得不足以償還,就要從他的公積金存款扣除。但男子一直沒有還錢。
法官指男子抱著"鴕鳥心態"
今年3月,前妻再次申請更改庭令,要求法官將兩個女兒的監護權判給她,並由她單獨處理組屋的銷售,以取得前夫應付的17萬5000元的贍養費和應計利息。
除此之外,前妻也要求將孩子的撫養費從每人每個月1500元提高至2500元,並且從出售組屋所得中一次性支付。
法官Jason Gabriel Chiang指出,這名男子對他的兩個孩子和前妻「非常不公平」。
法官指出,儘管被告通過多種途徑收到了法庭訴訟的通知,但還是抱著「鴕鳥心態」,不願意承擔責任,逃避問題,甚至缺席聆訊。
尤其在過去的五年期間,他也沒有履行當父親的責任,導致前妻承受重重困難,獨自撫養兩個孩子。
男子的前妻就指出,由於他一再不給錢,她只好向朋友和鄰居借錢來應付兩個女兒的需求。
兩人的婚姻住所的轉售價預計在80萬至100萬之間,扣除尚未償還的約30萬元房貸,賣屋所得還剩至少50萬元支付前妻那一份,包括應計利息。
法官也表示,男子若不能及時簽署賣屋的相關文件,前妻可以要求法院協助代簽。
法官指出,男子已經因為未付贍養費而被監禁一共14天,藐視法庭的罪名不足以使他完成義務,因此應該讓他一次過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由於男子應支付的總額可能超過婚姻住所的凈銷售所得,法官強調,剩餘部分將從男子的公積金中支付至前妻的公積金帳戶。
儘管沒有出庭,男子已針對法官的判決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