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條例出租組屋個案有上升趨勢,去年違例個案超過200起,11名屋主被強行收回單位,創下四年新高。
建屋局提供給媒體8頻道的數據顯示,違例出租組屋的案例從2015年的21起,增加到去年的218起,四年來一共411起。同期被強制收回的組屋單位從1個增加到11個。

建屋局表示,違例出租情況,包括還沒住滿五年最低居住年限就出租整間組屋、租戶非法分租,以及把組屋短期出租給遊客。
傑地集團執行總監麥俊榮說:「 有一些屋主可能就用社交媒體或一些網站宣傳他們的政府組屋,而他們可能是覺得如果在這個網站上,他們的名字跟他們的地址沒有公開,他們就可能不容易被查到。 」

國大房地產研究院主任程天富博士說:「這些屋主可能就是鋌而走險,因為在目前來說可能市場開始趨緩的時候,他們要把房子租出去用來投資用途。」
為了遏止非法出租組屋,建屋局展開例常和突擊檢查,從2015年到去年,檢查次數達到2萬6650次,當中不乏公眾舉報。

四房式及更大間的組屋單位自去年5月起最多只能租給六個人,建屋局說,截至12月底,已接到和批准出租整間組屋的申請約3萬200份,出租房間的申請則約有4萬9000多份,在這些申請當中有一個組屋單位查超過租戶上限人數。
建屋局嚴厲看待非法出租組屋單位的行為。一旦調查發現有屋主違例,他們將面對處分,包括罰款和強制收回政府組屋單位。

建屋局提供的案例顯示,有屋主購買了四房式轉售組屋,卻在未滿五年最低居住年限時,鎖上一個房間,未獲得建屋局批准就出租整個單位。
建屋局提醒,屋主可出租房間,但必須繼續住在單位內,可是有關屋主卻另有住宿,結果組屋被強行收回。

在另一起案例中,有三房式轉售組屋屋主把房子當旅館,明知道租期必須至少六個月,卻讓許多遊客短期租下。屋主承認沒有經常住在這個單位,由於屢次重犯,組屋最後被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