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新加坡籍男子馬庫斯(Markkus Mohsen Lim),承認兩項Q-J未成年少女罪名,星期二5(20日)被判入獄10年、打12鞭!
而他的女友,29歲菲律賓女子、新加坡永久居民、產品專員碧翠絲(Marija Beatriz Gargarita Tuble)則因為一項教唆強姦罪,原本判監禁8年6個月,但是由於女性不施鞭刑,因此加3個月監禁,用以替代。

案發時,馬庫斯是國民服役警察 庭審案情顯示,2023年5月,馬庫斯在Omegle網站認識了受害者。之後,兩人轉到社交軟體Telegram上頻繁聯繫。
當時,受害者跟馬庫斯說了自己13歲,是個初中一的學生。馬庫斯心知肚明,跟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是犯法的,即便女方同意。他甚至在自己手機通訊錄上把少女姓名設為「13」。
儘管如此,他仍然開始跟少女談情色課題,甚至把自己下體照片發給她。 他也要求少女把自己的「果照」和脫掉校服的視頻發給自己。馬庫斯知道少女家貧,因此建議只要少女願意XX,他就送她錢。不過,自始至終,他沒有給過一毛錢。
幾個星期後,2023年6月9日晚上10點半,馬庫斯到少女居住的組屋附近找她,兩人在樓梯間發生了性關係,而且沒有戴t。
待了40分鐘之後,少女擔心被家裡人發現,於是回家。同時,馬庫斯到附近去買宵夜。他也給少女買了一份,因為他知道少女沒錢買食物。
自己吃完宵夜之後,馬庫斯回到原地,給少女發信息,期待著她母親熟睡之後,少女會回到樓梯間,跟自己梅開二度。
不過,少女困得睡著了,沒有看到他的信息。
第二天,馬庫斯的女友碧翠絲從他的Telegram社交媒體上看到了他跟少女之間的對話,發現了兩人有一腿。
令人大跌眼鏡的是,碧翠絲不但沒有跟渣男攤牌,還主動提議,要來個「三人行」。
她認為,這可以「重拾對兩人戀愛關係的掌控權」。讓人更大跌眼鏡的是,少女竟然也同意了。
兩人約好了少女,6天後要去碧翠絲的住處。6月17日凌晨半夜之後,馬庫斯在碧翠絲住處附近與少女見面,在一處樓梯間「動手」。
之後,他把少女帶到了碧翠絲的住處,兩人XX。在這個過程當中,碧翠絲拍了一些視頻。
再之後,三人XX。結束之後,馬庫斯煮了些食物給少女吃,因為他知道少女家貧,經常吃不飽。
吃過之後,馬庫斯又跟少女來了一次。這次,碧翠絲繼續在旁拍視頻。
同日凌晨0240時,馬庫斯和碧翠絲叫了部車,把少女送回家。同時,碧翠絲把視頻發給少女。
第二天,兩人試圖聯繫少女,想再來幾次。不過,不知何故,少女把他倆拉黑了,聯繫不上。
又過了三周左右,7月10日,少女的母親報警,說女兒被Q-J。警方去到碧翠絲住處進行調查,她在開門讓警方進入之前,把視頻刪了。
有點兒詭異的是,後來,少女逝世了。但是,庭審上沒有提及逝世原因。據此推測,死因應該跟本案無關。 在視訊庭審時,碧翠絲哭著說,「所作所為完全違背平時的品格與道德準則,當時自己失去理智、判斷失誤。」
馬庫斯求情時說,已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感到悔恨。辯護律師說,被告「深感悔恨」,請求法官輕判。
庭審時,馬庫斯的父母在旁聽淚流滿面 法官說,雖然自己毫不懷疑他們悔意的真誠,但很多事是沒有後悔藥吃的,「他們對13歲受害者的所作所為不但駭人聽聞,而且可恥」,這麼嚴重的罪行,並不是懺悔就能減刑的。
法官不但沒有因為馬庫斯懺悔而減刑,而且,由於他通過誘導手段,並且多次實施侵害,情節惡劣,從重量刑;另一方面,碧翠絲教唆Q-J,沒有任何減刑理由。
不過,由於很快要過春節了,法官恩開一面,允許馬庫斯在過年之後才開始服刑,春節期間可以與父母團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