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因使用註銷車輛及多項交通違規行為接受調查,涉及無證駕駛、偽造車牌與未投保等嚴重違法行為

2026/02/27   •   488閱
震驚!兩名16歲少年深夜無證駕駛已註銷摩托車,22歲青年竟用偽造車牌操控報廢大眾車,潛伏在社區與購物中心的『幽靈車輛』正威脅公眾安全。本文深度解析註銷車、無證駕駛與偽造車牌背後的法律重罰——最高罰款達1萬新元,監禁最長三個月!別讓你的鄰居、孩子或家人成為下一個受害者。道路安全需全民警覺,發現異常請立即舉報!
/www/orgs.pro/web/images/image/1781/17812366.avif

警方正在調查三名年齡分別為16歲和22歲的人員,涉嫌使用已註銷的車輛及其他多項交通違規行為。

2026年2月8日晚約8時40分,警方接報趕赴碧山西大道5巷,發現兩名16歲男少年輪流駕駛一輛摩托車。兩人均未持有有效駕照,目前正因多項交通違規行為接受調查,包括:使用已註銷車輛、未滿18歲駕駛機動車輛、無有效駕照駕駛,以及駕駛無保險覆蓋的車輛。

2026年2月15日晚約10時15分,交通警察(TP)接到警報,稱在Vivocity購物中心停車場發現一輛涉嫌使用偽造車牌的汽車。到場後,警員發現該車車牌號碼與一輛合法註冊、顏色和型號完全相同的車輛一致。經核查,確認該車早已被註銷,而22歲的男性駕駛員亦無有效駕照。目前他正因多項交通違規行為接受調查,包括:使用已註銷車輛、使用偽造車牌、無有效駕照駕駛,以及駕駛無保險覆蓋的車輛。

這些事件凸顯了一個令人擔憂的現實:即使在家庭常去的社區街道和購物中心停車場,註銷車輛仍頻繁現身。這些車輛因缺乏保險保障且可能不符合道路安全標準,構成嚴重安全隱患。當這些車輛由無證駕駛者操控時,風險進一步加劇,直接威脅社區與親人的安全。尤其是偽造車牌——特別是模仿合法註冊車輛的顏色和型號——使追蹤真正違法者變得極為困難。這種欺騙行為可能導致合法車主無辜背鍋,而真正的違規駕駛者卻逍遙法外。

這些非法車輛出現在我們的社區、工作場所和家庭聚集地,使每個人面臨潛在風險。車主有責任依照法規妥善處置已註銷的車輛。

交通警察將依法嚴懲駕駛註銷車輛或嚴重違反交規且無有效駕照的駕駛員。公眾亦被呼籲保持警覺,如發現社區內疑似註銷車輛或無證駕駛行為,請及時舉報。道路安全是全民共同的責任,唯有攜手努力,才能讓我們的道路更安全。

附錄A

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62(1)(b)條,未滿18歲者在道路上駕駛任何機動車輛,可處最高1,000新元罰款、最長三個月監禁,或兩者並罰。

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10(1)條,使用已註銷車輛,可處最高2,000新元罰款、最長三個月監禁,或兩者並罰。

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29(1)條,使用無車輛牌照的機動車,可處最高2,000新元罰款

根據1960年《機動車輛(第三方風險與賠償)法》第3(1)條,駕駛無保險覆蓋的機動車輛,可處最高1,000新元罰款、最長三個月監禁,或兩者並罰。

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129(2)(a)條,使用偽造車牌,可處最高10,000新元罰款

附錄B

在碧山西大道5巷由兩名16歲少年駕駛的已註銷摩托車。

/www/orgs.pro/web/images/image/1781/17812367.avif

在Vivocity購物中心停車場發現的配備偽造車牌的已註銷大眾汽車。

/www/orgs.pro/web/images/image/1781/17812368.avif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6年2月27日 下午1時20分

及時獲取本站更新:

設為 Google 偏好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