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在社交媒體上騷擾「正宮」超過半年,精神評估報告指被告不適合強制性治療,法官判她入獄4個月2周。
新加坡《新明日報》日前報道,44歲的華族女被告面對1項盯梢罪名,指她在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跟蹤「正宮」,並在面書和Instagram上傳32則有關「正宮」和其丈夫的貼文,對「正宮」構成騷擾。
她不認罪,案件經由審訊後,今年3月被判罪成,上個月法官令她還押心理衛生學院接受精神評估,而今早評估結果顯示,她不適合接受強制性治療。
主控官指出,被告對受害者做出的指控造成了傷害,包括指受害者丈夫跟孩子有不倫之戀、受害者涉及賣淫、強姦、綁架等罪名。

「小三」聲稱為奪回孩子才騷擾「正宮」。(檔案示意圖)
主控官透露,受害者供稱每周會檢查被告的貼文三四次,為此蒙受巨大的心理壓力。
再者,被告透過兩個社交媒體貼文,本意就想引起最大的關注,在長達8個月期間,發布32則貼文,即使接到警方通知,依然持續發布貼文。
主控官認為,被告審訊期間也毫無悔意,不僅對出庭供證的受害者持續作出指
控,還否認發布貼文,要求罰款並判入獄至少5個月。
法官判她入獄4個月2周,被告聽聞判刑後試圖討價還價,詢問能否減至兩個月,沒被法官受理。
「小三」稱已經刪貼文也有了工作, 庭上嚷嚷:「她(指正宮)還想要我怎樣?」
被告說,心理衛生學院要求她每個月回去複診,詢問能否讓她接受強制性治療, 並稱不理解為何要入獄。
她透露,自己需要回去工作,她也早在2019年就刪除貼文,希望法官不要那麼嚴厲,對她從輕發落。
「我覺得已經夠了,我在裡面兩周也沒對社會做出貢獻,你可以相信我的老闆可以管好我……我在餐廳打掃和清理,『正宮』也會為我感到開心,不然她還想要我怎樣?
「小三」不滿親生女兒被判由「正宮」撫養,稱為奪回女兒才騷擾對方。
庭上披露,「正宮」的丈夫和被告發生婚外情,事後被告生下一名女兒,但丈夫獲悉被告沒能力照顧,且女兒可能是他的時候,想把女兒接回家撫養。
丈夫向「正宮」坦白,對方也視其女兒為親生,後來「小三」與他們打官司,最終由「正宮」和丈夫獲得撫養權。
自此之後,被告在2013年至2019年報警逾100次,稱正宮虐待女兒,也在社交媒體發文攻擊他們,辱罵對方是「強姦犯」、「恐怖分子」、「殺人犯」等等,也把他們一家的個人資料放上網。
被告早前也在庭上咆哮稱:「我只是想要回我女兒, 你們為什麼判我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