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Zhang Kai 前天(4日)抵達國家法院。(圖: CNA/ Ooi Boon Keong)
幫忙預訂酒店和布置充氣床,並從中各收取1050新元,一名男子被控協助兩名女子從事非法性交易,前天(4日)出庭受審。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47歲的中國籍男子Zhang Kai,否認兩項觸犯《婦女憲章》的控狀。這兩項控狀指他明知故犯協助他人從事賣淫活動以收取報酬。被告也否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控狀指他刪除自己手機中的微信應用程式。
控方在開庭陳詞中指出,被告是在去年2月下旬至3月初期間干案,案件涉及一個犯罪團伙。控方將在庭審期間傳召至少20名證人,並提供包括警方報告、現場照片、微信聊天記錄以及從兩個酒店房間起獲的物品等證據。
控方也將舉證說明,被告如何為兩名女子預訂酒店房間,並在房內為兩名女子布置充氣床。
副檢察官Xu Sijia表示,被告當時已懷疑這兩名女子來新加坡從事性交易。他在沒有收到馬來西亞籍同夥Goh Boon Hong的消息後,刪除了微信應用程式,相信是因為懷疑事情有變,所以想撇清關係。
Goh Boon Hong已經在去年7月被判坐牢一年以及罰款。
審訊首日,控方傳召兩名警員出庭作證。第一名證人是刑事偵查局特別罪案調查組的助理警監Kelvin Tan。他供稱,當時接獲任務,對一個名為「Fanza SG」的疑似賣淫集團進行「試探性的聯繫」。
警員通過賣淫集團在廣告中提供的電話號碼,發送信息預約一名日本女子的服務,以便針對這個「賣淫集團」展開掃黃行動。對方通過電話回復並接受服務預約,然後指示他到濱海灣金沙酒店第1大廈等候,之後再提供房號。
Kelvin Tan助理警監指出,該次行動的目的是逮捕操控賣淫集團的幕後黑手。警方接獲情報,指Goh Boon Hong是集團成員之一,將在去年3月7日經樟宜機場入境新加坡,因此對他實施監視和跟蹤。
Goh Boon Hong被捕後,供出非法性工作者所在。Kelvin Tan助理警監隨後前往酒店27樓,突擊其中一名性工作者的房間。他們進入房間後發現一名日本籍女子,並用谷歌翻譯軟體與她溝通,確認她的身份。
另一名作為控方證人的Nabil Nizam Mudin警長表示,Goh Boon Hong負責管理懷疑是賣淫集團的Telegram群組。他為從事性工作的女子安排客人,並向她們收取費用。警方是在他到金沙酒店禮賓部拿行李時,在車道將其攔下,並帶到房間問話。
Nabil Nizam Mudin警長說,Goh Boon Hong「非常坦白」,直接告訴警方兩名性交易工作者所在的房間,同時也交出其中一支手機的密碼。警方掌握的情報顯示,3月7日掃黃行動的其中一間酒店房間是被告Zhang Kai預定的。
當警方確認被告在金沙賭場時,隨即展開行動,在一間房內找到他,當時他正和賭場職員在一起。警方隨後逮捕了被告Zhang Kai。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在庭審的盤問環節中也沒有提出問題,不過他說明,一開始是金沙賭場的保安人員先把他帶到房間,而不是警員。
被告通過華語傳譯員說:「我是那個時候刪除微信應用程式的。我只想說我當下的行為沒有妨礙司法公正,因為我不知道接下來警方會進到房間。我以為保安人員要問我關於預定並售賣酒店房間的事情,所以我才刪除應用。」
根據我國法律,明知故犯協助他人從事賣淫活動以收取報酬,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坐牢最多七年和罰款最高10萬元。妨礙司法公正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多七年、罰款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