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決未繳納稅款的要求
在以下情況下,公司的稅務負債和義務被視為已解決:
①所有企業所得稅申報表(Form C-S/ Form C-S (Lite)/ Form C)均在業務停止之日之前提交。如果貴公司正在提交 Form C,則還必須提交相關課稅年度 (YA) 的 (1) 財務報表/認證帳目和 (2) 稅務計算;
②所有懸而未決的稅務問題均由IRAS解決(例如,IRAS沒有懸而未決的查詢,所有課稅年度的評估均已完成,相關稅款和罰款(如果有)已支付);
③GST註冊已取消,並且沒有未解決的GST事宜。 需要注意的是,在所有未決事項得到解決之前,請勿關閉公司的銀行帳戶。一旦您公司的銀行帳戶被關閉並且您的公司有稅收抵免(即退稅),新加坡國內稅務局(IRAS)將無法將稅收抵免支付給第三方(例如董事、股東)。當您的公司解散時,您公司應得的稅收抵免將支付給破產和公共受託人辦公室。如果貴公司的股東希望申請稅收抵免,則可以聯繫破產和公共受託人辦公室,破產和公共受託人辦公室將收取處理索賠的費用。
此外,當您的公司成功註銷和解散後,您必須確保公司的所有帳簿和文件自公司解散之日起保留至少 5 年。這項責任也由在您的公司解散之前擔任您公司高管的任何人(通常指任何董事、秘書或擔任行政職務的人員)承擔。

2.如何檢查未繳納稅款
①mytax.iras.gov.sg 您可以訪問mytax.iras.gov.sg訪問以下數字服務,檢查您的公司是否有任何未解決的稅務問題:
A.公司所得稅
a.查看公司納稅申報狀態(例如,檢查是否有任何Form C-S/ Form C-S (Lite)/ Form C未完成,或者特定課稅年度的納稅評估是否已最終確定);
b.查看通知/信件—公司稅(例如查看評估通知或 IRAS 發出的信件);
c.查看帳戶摘要(例如查看您的企業所得稅帳戶中的餘額);
d.查看付款計劃。
B.消費稅
a.查看商品及服務稅申報狀態(例如,檢查商品及服務稅申報表的狀態或是否有任何未完成的申報表);
b.查看GST通知(例如查看提交的GST F5/F7/F8申報表的確認頁面);
c.查看帳戶摘要(例如查看您的GST帳戶餘額);
d.查看付款計劃。
②綜合電話服務
您可以使用IRAS的24小時免費自動應答服務來檢查您的公司是否有任何未解決的企業所得稅或商品及服務稅問題:
A.公司所得稅
a.評估狀態(例如稅務評估是否已最終確定);
b.Form C-S/ Form C-S (Lite)和財務報表的狀態(例如這些項目是否正在等待提交)。
B.消費稅
GST 註冊或註銷狀態。

3.外國公司新加坡分公司撤銷註冊
作為註銷分支機構過程的一部分,外國公司的新加坡分支機構必須繳納未繳稅款並履行所有納稅義務。
1967年《公司法》第 377(1) 條要求外國公司的新加坡分公司在停止在新加坡擁有營業地點或開展業務後7天內向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 (ACRA) 提交通知。
外國公司的新加坡分公司在通知ACRA的同時,還應以書面形式通知IRAS,以便解決新加坡分公司的稅務事宜和納稅義務。給IRAS的書面通知必須包括:
①主題標題「新加坡業務停止」;
②在新加坡停止營業的日期,格式為 dd/mm/yyyy;
③IRAS可以就稅務事宜聯絡的人員的姓名和聯繫方式;
④截至營業最後一天的所有未完成的企業所得稅申報表(Form C)、財務報表和稅務計算。

03 正在清算/司法管理/破產管理中的公司報稅注意事宜
1.清算中的公司
已開始清算的公司必須在清算程序完成之前履行某些納稅義務。
清算人的職責 已開始自願或強制清算的公司將有一名由公司或法院指定的清算人。清算人必須履行1947年所得稅法規定的某些職責。1947年所得稅法第59(2)條規定,清算人不得將清算中公司的任何資產分配給股東,除非他已為全額支付公司應繳的任何稅款做出了規定。
法律還要求已開始自願/強制清算的公司的清算人:
①通知新加坡國內稅務局並提交有關任命清算人的通知(任命通知和清算人辦公室情況);
②提交截至清算日為止清算中公司所有未清償的企業所得稅申報表(Form C-S/ Form C-S (Lite)/ Form C),如果公司提交Form C,還必須提交財務報表和稅務計算,提交Form C-S/ Form C-S (Lite)的公司無需提交財務報表和稅務計算,但是公司也應準備這些文件,並準備好在IRAS要求時提交;
③提交清算期間隨後的收款和付款聲明;
④確保公司的未決稅務事項在清算程序完成之前得到解決。
自2021年5月1日起,新加坡國內稅務局 (IRAS) 不再向所有清算中的公司發出清稅函。在清算人繼續完成清算程序(可能涉及召開最終會議)之前,他可以從mytax.iras.gov.sg檢索以下文件,以確定公司是否沒有未決的稅務事項或納稅義務:
①稅務事宜—IRAS發出的最新評估通知;
②納稅義務— IRAS發布的最新帳目報表。
清算程序完成後,清算人必須確保公司帳簿和文件自公司解散之日起保存至少5年。

申報要求
有收據的清算公司必須每年向IRAS提交收款和付款聲明(「聲明」),而沒有收據的清算公司必須每4年提交一次聲明。
自2021年5月1日起,處於清算階段的公司在向IRAS提交聲明時不再需要根據日曆年度分割收入和付款。
案例1
假設,甲公司於2022年8月25日開始清盤。清盤人須編制該公司2022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24日期間的收支帳目。在向IRAS提交聲明時,應使用2022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24日的同期,而無需根據日曆年分為2個期間,即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24日。

公司正在清算並有收據
①對於有收據的清算公司,清算人必須每年向 IRAS提交收據和付款聲明,應在申報期限結束後1個月內向IRAS提交。
假設,甲公司於2022年8月25日開始清算並繼續獲得收入,則它應在2023年9月24日之前提交2022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24日期間的聲明,IRAS將為此聲明提出2024年課稅年度(YA)的評估。甲公司應在該期間結束後的1個月內,即2024年9月24日之前,繼續提交其後12個月期間(即2023年8月25日至2024年8月24日)的聲明,隨後,新加坡國內稅務局將對2025年課稅年度進行評估。
②最後聲明必須在決定召開最終會議後7天內提交,最終會議必須在決定召開後6 個月內舉行,對於強制清算的公司,最終會議是法院下達解散令的日期。
假設,甲公司公司於2023年6月21日決定在未來6個月內(即2023年12月21日之前)召開最後一次會議,則甲公司必須在2023年6月28日(即2023年6月21日)之前提交最後一份聲明,期限為2022年8月25日至2023年6月21日自2023年6月21日起的天數)。
③最終會議召開後,公司必須向新加坡國內稅務局提交從清算開始之日起至最終會議召開之日期間的最終財務報表。
假設,甲公司決定於2023 年12月21日召開最終會議。最終會議召開後,A公司必須向IRAS提交涵蓋2022年8月25日至2023年12月21日期間的最終財務報表。

公司正在清算但沒有收據
對於沒有收據的清算公司,清算人只需每4年向 IRAS 提交一次收據和付款聲明。如果在清算開始之日起 4 年內召開最終會議,公司必須在決定召開最終會議後7天內向 IRAS 提交最後一份聲明,最終會議必須在清算開始後6個月內舉行呼籲它的決定。對於強制清算的公司,最終會議是法院下達解散令的日期。
假設,乙公司於2021年6月1日開始清盤,並沒有收到收據。2023年2月15日,乙公司決定在未來6個月內(即2023年8月15日之前)召開最終會議。乙公司必須在2023年2月22日之前提交最後一份聲明,期限為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2月15日(即自 2023 年 2 月 15 日起 7 天)。
最終會議召開後,公司必須向新加坡國內稅務局提交從清算開始之日起至最終會議召開之日期間的最終財務報表。
假設,乙公司決定於2023年8月15日召開最終會議。最終會議召開後,乙公司必須向IRAS提交涵蓋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8月15日期間的最終財務報表。
2.受司法管理/破產管理的公司
處於司法管理/破產管理之下的公司仍需履行某些納稅義務,例如仍需每年向 IRAS 提交Form C-S/ Form C-S (Lite)/ Form C、財務報表和稅務計算。

04 新加坡休眠公司、註銷/停止註冊公司或清算公司常見問題解答
1.我的公司是新成立的,自成立以來一直處於休眠狀態。尚未提交任何Form C-S/ Form C-S (Lite)/ Form C。公司可否申請豁免提交Form C-S/ Form C-S (Lite)/ Form C?
是的,如果您的公司可能在至少未來 2 年內保持休眠狀態,則可以申請豁免。
2.我的公司之前獲得豁免提交Form C-S/ Form C-S (Lite)/ Form C,但公司今年收到了收入。我需要做什麼?
如果您的公司在獲得豁免後重新開始營業或收到任何收入,您必須在開始營業或賺取/收到收入之日起1個月內通知 IRAS。然而,如果收到的收入是一次性交易,並且您的公司繼續處於休眠狀態,您可以向 IRAS 提交一封信函進行解釋,並附上公司的財務報表和相關課稅年度 (YA) 的稅務計算。
3.如果公司已獲得提交Form C-S/ Form C-S (Lite)/ Form C的豁免,我是否需要提交公司的預計應課稅收入 (ECI)?
不需要。如果您的公司已獲得豁免,則無需提交 ECI。
4.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我的公司擁有投資(例如房地產、定期存款和外資股)。但是,該公司在同一時期沒有開展業務。如果我的公司僅從定期存款中獲得利息收入,是否可以作為2023納稅年度的休眠公司填寫Form C-S/ Form C-S (Lite)/ Form C?
不可以。由於貴公司在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財政年度收到利息收入,因此在 2023 課稅年度不被視為休眠公司。因此,它必須提交2023 納稅年度的Form C-S/ Form C-S (Lite)/ Form C,使用mytax.iras.gov.sg上的文件Form C-S/ Form C-S (Lite)/ Form C數字服務,而不是休眠公司文件表格數字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