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郎申訴,公寓稱收到居民反饋,設下了怪規矩,寵物狗被禁「走正門」,只能從地下停車場出入。
《新明日報》報導,住在巴慕樂路Belmond Green公寓的李小姐(35歲,顧問)說,她接獲公寓信函,指他們違反了公寓的規則,因為他們所養的新加坡特犬(Singapore Special)用了一樓大廳的出入口。

公寓設怪規矩,李小姐認為屬於歧視。
信函內容指明,公寓不允許小狗使用一樓電梯的大廳,只能用地下室出入口,而所有小狗在公用場所,必須系上狗帶,也只能到公寓外排便。
管理層說,他們是在接到居民的反饋後,才要求李小姐多加留意。
李小姐告訴記者,她們一家3口上個月剛搬到公寓,同層的兩戶鄰居並沒有向她反映過小狗的問題,甚至鄰居小孩也常跟愛狗打招呼,因此自己對管理層的舉措感到匪夷所思。
「我查了公寓的條規,除了要妥善清理寵物的糞便以及系上狗帶,條規只提及寵物不能在泳池和小孩玩鬧的地區出現。地下室就是停車場位置,我擔心小狗在那裡會被來往的車輛嚇到,也不是很安全。如此的條規有些歧視。」
李小姐也說,她的新加坡特犬生性乖順,因此認為公寓採取的手段過於強硬。
「我們簽了一年的租期,若問題一直存在,我會考慮租約滿後搬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