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王志成對前房東不滿而上門偷走對方的勞力士。
(新加坡訊)房客對前房東不滿,打開木門偷走掛在牆上的鑰匙,再開鐵門偷走1萬新元的勞力士手錶。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來自大馬的王志成(28歲,譯音),案發時是名侍應生,他面對一項偷竊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去年7月至10月向32歲男房東租了大巴窯7巷第6座組屋單位的房間。
被告居住期間,發現房東沒有鎖緊住家鐵門的習慣,也發現對方會將鐵門鑰匙掛在門旁的牆壁上。
被告還知道房東會把一隻勞力士手錶放在客廳的桌子上,於是蒙起偷手錶的念頭。
去年12月22日凌晨3時40分,被告到事發單位外,將木門打開,拿走掛在牆壁上的鐵門鑰匙,再開門入屋,進而偷走一隻上萬新元的勞力士手錶。
得手後,他將鐵門鎖上,再將鎖匙掛回原本的位置。
房東當天早上8時起床後,發現手錶不見,檢查監控器後,發現是被告偷走,於是報警。
警方同天晚上6時45分將被告逮捕,並起獲勞力士手錶。
求情:偷竊是因前房東沒還定金
律師代為求情時稱,被告指因為前房東在他搬走後沒還他定金,才會偷表。
此外,律師指被告是大馬人,日後在新加坡重犯機率低,警方也起獲了手錶,被告罪行導致的損害低。
律師希望法官看在被告年紀輕而且是初犯,可以輕判。
法官下判時表示,被告預謀幹案,偷竊的勞力士手錶價值高,判他坐牢10個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