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已逮捕一名30歲男子,涉嫌參與一起持危險武器故意傷人的案件。
2025年8月18日上午約9時20分,警方接到報案,一名男子稱自己在惹蘭勿剎810號被人持刀割傷。初步調查顯示,該名30歲男子疑與一名男事主發生爭執,隨後涉嫌使用瑞士軍刀攻擊對方。
經後續調查,並藉助閉路電視畫面,淡濱尼警區警員在案發六小時內迅速鎖定嫌犯身份並將其逮捕歸案。
該名男子將於2025年8月20日被控上法庭,涉嫌觸犯《1871年刑法典》第324條文,即持危險武器故意傷人罪。該項罪名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並處罰款、鞭刑,或合併數項刑罰。
警方對社區內的暴力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對於公然無視法律者,必將堅決執法,絕不姑息。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8月19日 晚上7時2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