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 過去31年在父母家白吃白住,91歲母親之後不滿女兒的行為把她趕出家門,女兒卻稱有權留在家裡,又指哥哥布局操控母親,入稟高庭起訴母親等人,最後敗訴。
根據新加坡高庭判詞,起訴人是麗塔·基辛昌德·博吉瓦尼,答辯人則是她現年91歲的老母親瑪雅以及家族企業公司和公司的一名董事。
麗塔的父親在1968年創立了房地產公司,母親擔任公司董事。
麗塔在1985年結婚後,1994年帶著兒子搬到父母家住。公司在2007年購買新加坡東岸一帶的一間公寓單位,麗塔的父母3年後搬入公寓居住。
母親當時跟公司簽租屋協議,每個月支付6000新元房租。
2021年3月2日,麗塔申請成為父親的代理人,當時父親已93歲,失去心智能力。
結果,她發現父親已辦好持久授權書,執行人是哥哥。
麗塔事後稱哥哥向父親施壓才成為執行人,並指父親沒有心智能力辦理持久授權書,入稟家事法院擱置這份授權書。
期間,她也申請保護令,指哥哥家暴她。
不過,母親在這兩件事上都支持哥哥,還幫他提交宣誓書。
就在保護令案件開審的一周前,擔任公司董事的母親與另一名董事辛蒂在2021年8月23日透過董事會決議,公寓住戶僅限於麗塔的父母和3名女傭,禁止麗塔入住。
麗塔在25日返回公寓時被保全攔下,個人物品也被裝進箱子擺在走廊上。
麗塔稱,自己有權留在公寓,並指在2010年搬進公寓時,跟父母和公司有共識,表示她和父母即使沒支付租金也能居住在公寓。
她也指哥哥促使母親和辛蒂趕走她,也操控母親。
為此,她透過訴訟要恢復對公寓的占有權,也為她在酒店的住宿和傷及自尊等費用索賠。
審理案件的高庭法官在考慮雙方的說辭後,認為麗塔的表面證據不足,最後判她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