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17歲少女和4男女同夥設「仙人跳」,向一名男子收500新元肉金,交易時讓同夥冒充女方「兄弟」出面,指女方「未成年」,還假裝打給「父親」,向男子勒索更多錢。
現年18歲的被告前日承認一項勒索與一項使用偽造文件欺騙的罪名,另有兩項使用偽造文件欺騙的罪名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因犯案時被告未滿18歲,根據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不得報道被告和受害人的名字和資料。
根據案情,在2023年7月4日,朋友告訴被告與另兩名友人說,他有一個「X」(前推特)的女性帳號,他想利用這個帳號進行性交易。
當天傍晚8時,一名受害者看到被告朋友的貼文而心動,並約定以500新元交易。事實上,4人打算先收取500新元後,再向受害者勒索更多。
案情揭露,約4小時後,受害者與被告其中一名同夥在組屋樓下見面。並要求受害者先付清500新元時,受害者拒絕,並表示在性服務前只願意先付50新元。兩人最後約好以150新元進行口交交易。
同夥當時把受害者帶到附近組屋樓下,並告訴受害者她會在自己家裡提供服務,但要等父母睡著。在等待的同時,被告與另3名同夥出現,其中一人聲稱是女方「兄弟」,並騙對方說女方只有15歲,指受害者摸了一個未成年的人。
之後,同夥還假裝打給兩人的「父親」告知此事,並告訴受害者,「父親」說要500新元的賠償,不然就報警。
受害者不予理會離開,但被團團圍住。同夥隨即威脅說,若受害者再不付錢就報警,但受害者依然拒絕,於是同夥主動報警,稱「有一個22歲的華裔男子要性侵我的15歲姐妹,他摸了她的腰。」
受害者仍堅持不付錢,同時也主動報警,被告一行人見受害者報警,便離開了現場。
案情揭露,同年7月12日,下午約3時,被告用FoodPanda送餐應用,訂了鼎泰豐外賣,售價271新元1角。當送餐員抵達時,被告同夥用修圖軟體編輯先前保存的截圖欺騙送餐員。被告至今沒有償還那筆餐費。
控狀顯示,被告之後也兩次與其他人一同利用相同方法欺騙另外兩名送餐員,共騙了143新元9角。 被告已償還給兩名送餐員相應金額。
法官請控方準備緩刑評估報告,案件展至6月18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