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虐死5歲女童案開審,男子被指把親生兒女裸體禁錮在廁所內百般凌虐,庭上播放他虐打女兒的畫面,即使女兒被暴打後瑟縮角落發抖,他還不放過,折返繼續用藤條揮打,再掐頸施暴。
43歲被告面對謀殺、虐童、給假口供和銷毀犯案證據等26項控狀。受害者是他當時年僅5歲的女兒和4歲的兒子。為保護兒子,媒體不准報道被告的名字,或其他可能泄露受害人身分資料。
《新明日報》報導,謀殺控狀指他在2017年8月10日晚上至隔日凌晨之間,虐死女兒。另外10項控狀則指被告在2015年12月至2017年8月之間虐待女兒,其中約10個月將女兒禁錮在廁所內,牴觸了兒童與青少年法令。

被告涉將5歲女兒禁錮廁所,虐待她至死。(示意圖)
高庭前天針對他的謀殺控狀開審,餘項暫時擱置。
控方昨早在庭上播出被告用來監視兒女的電眼畫面,在約10分鐘的視頻中,只見被告不斷指著死者辱罵,多次對死者拳打腳踢,還一手抓住死者的頭髮往上提。
死者在忍受長達幾分鐘的暴打後,蜷縮在角落發抖,被告短暫離開後,又返回拿起藤條揮打。
被告後來把兒子抱出角落,再次針對死者施暴,包括猛踹死者的頭部和手,還掐死者脖子,極盡殘暴。
事後,被告拿濕紙巾擦拭死者臉上的血,也更換死者快脫落的尿片。
視頻在庭內播放時,被告最初觀看時很冷靜,但事後捂嘴,像是對自己的舉動感到震驚,還一度用衣服擦拭眼淚。
被告在2015年開始虐待姐弟倆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與前任妻子生了一對兒女後離婚,2015年再婚。現任妻子前段婚姻已有1女,兩人婚後又生了兩個孩子,一家七口事發時同住一間租賃組屋單位。
被告在2015年開始虐待姐弟倆,在死者過世前數個月,她的居住環境極其骯髒。
2016年初,姐弟被禁錮在家中的一個角落頭,幾個月後被轉移至家中廁所,裸身被禁錮。他們晚上在裡面睡覺,白天才被放出來吃飯或讓位給被告和妻子如廁。夫妻還在廁所安裝了電眼,方便監控姐弟。
2017年晚上9時左右,被告妻子試圖叫死者一起運動被拒,被告隨後到廁所擊打死者的頭部和臉部。隔天晚上7時許,被告才發現死者已過世。
向警方撒謊
稱死者頭撞到滑梯後喪命
得知死者過世後,被告隨即將多樣證物丟進附近組屋的垃圾桶,證物包括監視廁所的電眼、手機、藤條、剪刀、水管、浴巾和孩童安全柵欄。
他也向警方撒謊,稱和死者當時不在家,對方是頭撞到滑梯後喪命。
此外,死者斷氣的15小時後,被告才把死者已清洗好的屍體放在嬰兒推車,帶去醫院「求醫」。
被告發現死者過世後,先將所有和死者相關的物品收拾起來,還把房子打掃一遍,接著他清洗了死者的遺體,為她穿好衣服,再將她放入嬰兒推車。
他交代妻子接受警方問話時,要說姐弟倆事發時不在家,而是在祖母家。然後,他出門買啤酒,回到家不知何故打了妻子,又把早前收拾的東西全都扔掉。

5歲死者生前遭百般凌虐。(示意圖)
在死者斷氣15小時後,被告才把放入嬰兒推車中的死者和弟弟送到醫院。醫院報警,被告同日落網。
死者送院時嚴重營養不良,遍體鱗傷,驗傷結果披露至少25處傷勢。雖然院方竭盡搶救,但死者回魂乏術。驗屍報告指出,致命傷為頭部受重創。
繼母承認打繼子女五六次
繼母曾因死者吃糞便而動手打人。
她供證時稱,有時候會阻止被告打繼子女,因對方像是變成另一個人的模樣,施暴的力度如同打成年人。
控方問她是否也動手打過小孩,她承認打繼子女五六次,其中一次是因為看到死者正在吃排泄物而感到震驚,另一次則是回家看到屋裡凌亂,覺得很生氣。
控方事後針對被告把孩子禁錮在廁所,問她對此有什麼看法,她說感到難過和後悔。
但控方追問她為何沒有出手制止時,她沉默許久才說:「因為我跟他說過,我的孩子我自己顧,他的孩子他自己顧。」
送走寄養不成
開始對姐弟拳打腳踢
被告將姐弟倆送走寄養不成,開始對他們拳打腳踢刮巴掌,還掐頸舉起,丟在床褥上。
2014年間,姐弟倆曾被當局安排寄養,2015年歸還給被告後,他其實有意將兩人再次送往寄養或領養,但最後並未送走,隨後開始虐待姐弟。死者當時約3歲,弟弟約2歲。
被告的虐童手段包括對死者拳打腳踢、掌摑她的臉和手腳、把她丟在床褥上和鞭打她等。有一次,被告被指抓住死者的頭髮拉起她的身子,再按著牆壁把她舉起。
另一次,被告涉在暴打死者的過程中,導致她的頭部撞到抽屜。
繼母承認對繼子女差別對待
繼母供證承認對繼子女差別對待,坦言是因「對他們沒有任何感情」。
被告妻子是控方的首名證人,她接受引證時說和被告在婚前已說好,各自管好自己的孩子,而兩個親生女兒得以上學,繼子女則沒上學。
同住的兩年間,她懷孕時沒上班,大多數時間都在娘家照顧中風的母親,被告上班時,只有繼子女在家。
她坦承,自己的孩子體重正常,但繼子女非常瘦削,這也是因為夫婦倆沒給他們足夠的食物。
對於差別對待,她坦承不把繼子女當成自己的孩子,因無法接受他人的孩子,所以對姐弟毫無感情。